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中尚餐厨用品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塑料餐具30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2-07-01 08:38:52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台山市中尚餐厨用品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塑料餐具30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中尚餐厨用品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塑料餐具30000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中尚餐厨用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中尚餐厨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位于台山市水步镇富安东路12号。现有《台山市中尚餐厨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餐具13000吨建设项目》(年加工生产塑料饭盒9000吨、塑料汤杯3500吨,塑料餐叉、餐刀、餐匙500吨)于2017年10月获得原台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台环审〔2017〕71号),配套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11月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于2020年6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报告表》,本次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空地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包括:新建1栋4#生产厂房,新增1条塑料餐具生产线,扩大塑料饭盒产品产能25000吨/年、塑料汤杯产品产能9300吨/年、塑料叉刀匙产品产能700吨/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相应提升改造,其余保持不变(即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完成后,全厂总地面积约1.24万平方米保持不变,建筑面积由原来的约6.59万平方米增至约7.51万平方米,设计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饭盒34000吨、塑料汤杯12800吨、塑料叉刀匙1200吨。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其中施工扬尘、粉尘经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少量,对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 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其中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措施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泥浆水、洗涤水、地表径流。其中泥浆水、洗涤水经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对于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经处理后交由附近污水处理站处理,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集中处理并干燥后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降雨地表径流通过对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其中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定期更换、更换的设备冷却水进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和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要求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机械以及项目内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通过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施工机械,对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围墙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合理消纳,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当地景观;设备安装垃圾经收集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不可回收部分经收集后运往指定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营运期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