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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冲蒌镇易海工艺制品厂年产水晶球4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2-06-20 17:09:41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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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冲蒌镇易海工艺制品厂年产水晶球4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冲蒌镇易海工艺制品厂年产水晶球4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冲蒌镇易海工艺制品厂

项目概况

台山市世隆塑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饭盒3000吨新建项目选址于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红岭北路6号之一第7幢首层,总占地面积约5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1平方米,主要从事水晶球生产,设计年产水晶球40吨。

环评机构

东莞市合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苯乙烯、恶臭。其中混合搅拌、抽真空、灌模、冷却脱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苯乙烯、恶臭一起经“车间整体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指标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指标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标准要求,恶臭指标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打磨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自建“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冲篓河,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打磨废水经收集通过自建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打磨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原材料废包装物等经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商回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原材料、危废储存过程发生泄漏影响周边地表水体或大气环境;发生火灾事故燃烧产生的烟气污染大气环境;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或失效,造成废气事故排放影响大气环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故障导致污水不达标排放对冲篓河造成冲击等。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与管理;加强火源监管;原辅材料储存、危废暂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储存处置等。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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