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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裕金钛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钛白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2-06-20 17:09:3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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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裕金钛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钛白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裕金钛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钛白粉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裕金钛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裕金钛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钛白粉新建项目选址于台山市三合镇冲东公路8号F0006幢-B02,总占地面积约9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70平方米,主要从事钛白粉加工生产,设计年产钛白粉24000吨。

环评机构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其中施工扬尘经采取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围墙、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车斗密闭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机械燃油尾气产生量较小,易于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中投料、袋滤收料、物料转移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G1、G2、G3)排放,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和设备冲洗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经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拌浆用水,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厌氧+接触氧化,处理规模:3立方米/d)”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地灌溉,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机械,通过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施工机械等措施降噪,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经收集优先在厂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不可利用部分弃土及建筑垃圾经收集运至专门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营运期粒子活化工序产生的废UV灯管、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生产粉尘经收集后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清扫粉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粉末涂料发生泄漏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危废储存过程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或由于恶劣天气影响,导致雨水渗入地下水;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大气环境等。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规范项目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运营;危废暂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储存处置等。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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