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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宇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瓦楞纸箱25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1-10-25 16:31:12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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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宇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瓦楞纸箱25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宇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瓦楞纸箱250万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宇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宇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瓦楞纸箱250万个新建项目选址于台山市四九镇洞美街25号之二首层,总占地面积约28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66平方米,主要从事瓦楞纸箱生产,设计年产瓦楞纸箱250万个。

环评机构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印刷工序以及涂胶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处置。(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油墨桶、白乳胶桶经收集后交由原供应商回收利用;纸板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装载含水性油墨清洗废水的塑料储桶破裂,影响周边水环境;危险废物贮存不当造成周边环境受影响等。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在储桶周围设置围堰,及时收集外泄废水;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储存与处置等。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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