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聚鲜水产加工有限公司年产冷冻虾50000吨、冷冻鱼100吨、冷冻鱼片100吨、熟制虾49700吨、熟制鱼100吨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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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10:18:42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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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海聚鲜水产加工有限公司年产冷冻虾50000吨、冷冻鱼100吨、冷冻鱼片100吨、熟制虾49700吨、熟制鱼1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海聚鲜水产加工有限公司年产冷冻虾50000吨、冷冻鱼100吨、冷冻鱼片100吨、熟制虾49700吨、熟制鱼1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广东海聚鲜水产加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九路十三号之二 |
环评机构 | 台山市中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海聚鲜水产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选址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九路十三号之二。根据《报告表》,现有《广东海聚鲜水产加工有限公司项目》(年产冷冻虾2000吨)租赁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部 分场地及冷冻虾生产线进行生产;《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年产鳗鱼配合饲料3000吨、年冷藏对虾2000吨)于2012年4月获得原台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台环技〔2012〕53号),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拟新增投资约600万元在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原有“年产冷冻虾2000吨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包括:新增生产设备、扩大冷冻虾生产产能,新增冷冻鱼、冷冻鱼片、熟制虾、熟制鱼等产品种类生产,其余保持不变。项目完成后,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全厂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约42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保持不变约4295平方米。广东海聚鲜水产加工有限公司年产冷冻虾由原来的2000吨增至50000吨、新增年产冷冻鱼100吨、冷冻鱼片100吨、熟制虾49700吨、熟制鱼100吨,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仅保留“3000吨鳗鱼配合饲料”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苯乙烯、非甲烷总烃。其中原料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装置收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混合搅拌、倒模成型工序产生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刨边、打磨废水,补充水量:660吨/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槽车运至台山市三合镇温泉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和台山市三合镇温泉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较严值;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调节池+混凝沉淀池+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东、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西、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桶经收集交由原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布袋收尘、废水处理污泥等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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