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宝力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热封胶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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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11:30:2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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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江门市宝力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热封胶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宝力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热封胶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宝力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九路20号之三 |
环评机构 | 台山市中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宝力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选址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九路20号之三。现有《江门市宝力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年加工生产热封胶带0.5亿米)于2015年11月获得原台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台环审〔2015〕301号),于2017年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台环监验〔2017〕32号)。 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年加工生产热封胶带0.5亿米产能(年产以聚氨酯树脂为原料的热封胶带0.3亿米、以聚氨酯胶粒为原料的热封胶带年产0.2亿米)基础上进行扩建,其中以聚氨酯树脂为原料的热封胶带扩建前后产能保持不变为0.3亿米/年,新增以聚氨酯胶粒为原料的热封胶带产品数量由原来的0.2亿米/年至1.2亿米/年。项目完成后,产品种类不变,全厂年产热封胶带产品数量为1.5亿米。建设内容包括全厂新增占地面积约170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632平方米;新增生产设备热熔挤出机6台、分卷机5台、分切机5台、复卷机3台、卷布机1台、封口机2台、斜纹机1台、复合机3台、烫平机2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其中熔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II时段限值排放标准要求;有机废气经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指标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两者较严值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次品、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等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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