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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志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纸箱300万个、彩箱6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10-19 11:41:45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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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台山市志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纸箱300万个、彩箱6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志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纸箱300万个、彩箱6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台山市志力包装有限公司年

建设地点

台山市公益黄湾工业区

环评机构

广东溢亮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志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纸箱300万个、彩箱600万个建设项目选址于台山市公益黄湾工业区,总占地面积约82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98平方米,主要从事纸箱、彩箱的生产,设计年产纸箱300万个、彩箱6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其中纸箱印刷和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收集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排气筒(G1)排放;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部分经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厂界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进行排放,厂区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限值要求后进行排放。彩箱印刷、清洁、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局部收集+整体负压抽风+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收集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排气筒(G2)排放;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部分经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厂界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进行排放,厂区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限值要求后进行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性油墨清洗废水、调浆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水性油墨清洗废水经厂内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清洗水,更换的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调浆桶清洗废水作为制浆工序原料用水,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物标准要求后交由附近农户堆肥,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水性油墨空罐、大豆油油墨空罐、废抹布、废水处理设施污泥、更换清洗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边角料、废钉线等经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等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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