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施捷美装饰金属有限公司年加工不锈钢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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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11:27:0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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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施捷美装饰金属有限公司年加工不锈钢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施捷美装饰金属有限公司年加工不锈钢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广东施捷美装饰金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台山市水步镇工业大道168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施捷美装饰金属有限公司年加工不锈钢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选址于台山市水步镇工业大道168号,总占地面积约24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612平方米,主要从事电梯零配件、电梯装饰配件加工生产,年产不锈钢制品2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金属粉尘、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其中喷砂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装置收集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排气筒(G1)排放;防指纹辊涂、喷涂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排气筒(G2)排放;金属粉尘、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部分经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分别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后进行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后于食堂楼顶排放(G3)。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褪色废水、生活污水。其中喷砂后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拉丝后机械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防指纹机械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含金属清洗剂)、乱纹/交叉纹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含金属清洗剂)、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含金属清洗剂)、镀膜前后人工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不合格品褪色废水经自建“隔油沉渣+中和反应+斜管沉淀+二级吸附过滤”废水处理站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厂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含油手套及抹布、化学品容器、废油漆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喷淋废水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金属边角料、废保护膜、金属废渣、喷砂回收粉尘、包装废弃物、废过滤材料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食堂餐厨垃圾、食堂废油脂经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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