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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9-18 09:21:57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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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台山市水步镇龙山路22号

环评机构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选址于江门市台山市水步镇龙山路22号,总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640平方米,主要从事提高西咪替丁片溶出度的技术研究、卡托普利片生产工艺优选研究、改善保泰松片溶出度的技术研究、改善对乙酰氨基酚片脆碎度的工艺研究、提高依托红霉素片溶出度技术研究、基于生物等效性一致的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工艺优化研究等研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0.002吨/年)、有机废气(0.0062吨/年),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经采用加强通风等措施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6750吨/年)、二次清洗废水(18吨/年)、纯水制备浓水(3吨/年)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AO工艺、50吨/日)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及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较严值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次清洗废水由市政管网排入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作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研发设备噪声,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首次清洗废水(6吨/年)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置;废渗透膜(0.02吨/年)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处置;废药片(0.015吨/年)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物(0.2吨/年)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46吨/年)、生活污水处理污泥(1.8吨/年)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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