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海宴镇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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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15:10:33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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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台山海宴镇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台山海宴镇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江门恒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台山市海宴镇华侨农场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台山海宴镇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海宴镇华侨农场,总占地面积约1743525平方米,升压站建筑面积为3525平方米,鱼塘养殖面积约1740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光伏发电,设计年均发电量约为21495万千瓦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由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高空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排入鱼塘,鱼塘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2/O工艺、1吨/日)处理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冲厕”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较严值后回用于站内绿化、冲厕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逆变器、变压器、升压站变压器等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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