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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桑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壳2亿只和五金盖2亿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6-18 08:59:45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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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台山市桑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壳2亿只和五金盖2亿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桑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壳2亿只和五金盖2亿只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台山市桑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三路7号之一

环评机构

台山市中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桑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8年4月,位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三路7号之一。现有《台山市桑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年产五金壳2亿只和五金盖2亿只)于2018年7月获得原台山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台环审〔2018〕51号),于2019年12月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报告表》,本次建设单位拟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喷漆、烘烤工艺(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完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生产规模均保持不变(总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年产五金壳2亿只和五金盖2亿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0.427吨/年),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限值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30吨/年),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油漆渣(0.4吨/年)、废UV灯管(0.1吨/年)、废活性炭(1.5吨/年)、废抹布(0.1吨/年)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油漆罐(0.3吨/年)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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