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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科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6-18 08:55:5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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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台山市科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科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台山市科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台山市水步镇文华工业区B区16号

环评机构

福建格瑞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科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3年10月,位于台山市水步镇文华工业区B区16号。现有《台山市科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年产金属表面处理助剂350吨)(以下简称“现有项目”)于2008年5月获得原台山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台环技〔2008〕39号),于2011年1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台环监验〔2011〕29号)。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拟将现有项目车间实施改扩建工程,改扩建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不新增用地,全厂总占地面积约91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3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对现有项目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取消除蜡粉、中温封孔剂等产品的生产,全厂主要产品为液体表面处理剂及粉体表面处理剂;②淘汰现有项目生产设备;③新增自动配料混合设备30台、分散搅拌机6台、混合搅拌罐10台、固体混合搅拌罐3台、空气压缩机2台、储水罐4个、纯水机2台、小型分散机7台、粉体搅拌机3台、自动混合灌装设备15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0.09吨/年),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Q1)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实验室废液(0.63吨/年)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335吨/年)作清净下水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市工业新城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54吨/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市工业新城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废实验室废液(0.63吨/年)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气处理收集粉尘(0.0713吨/年)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0.75吨/年)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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