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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购买,这些“雷区”别踩(农药篇)
  • 2026-10-23 16:28:37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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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勤春早农事忙,“农牧普法”来护航。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农户购买种子、化肥、农机、农田建设等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旺盛。为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引导大家规范签约、依法履约、防范风险,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推出“法润春耕”普法系列宣传栏目,以法治力量护航春耕生产。

  农资购买·农药篇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为引导广大农户依法购药、科学用药、安全储药,避免因购买使用假劣农药、违规用药造成减产减收、承担法律责任。本次通过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法护航春耕。

  案例一:无证经营 + 销售假农药,门店被查重罚

  某乡镇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资代销点,私自购进无登记证、标签模糊的 “三无农药”,宣称 “万能杀虫、增产奇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门店未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所售农药为假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农药及所得,并处5 万元罚款,门店负责人被纳入农资从业失信名单。

  法律解读:

  1.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所售农药无登记证、标签模糊,依法按‌假农药‌处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

  (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

  (二)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

  (三)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

  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3.未执行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属于违法行为。《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案例二:经营过期农药,农资店受处罚

  2024年3月,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线索,某农资销售店涉嫌销售过期农药。执法人员在该店货架上发现7瓶30%噻虫嗪悬浮剂农药,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3日,质量保证期2年,已超过保质期。经调查,该农资销售店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最终,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并处罚款2000元。

  法律解读:

  1.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

  (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

  (二)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

  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2.劣质农药可通过外观进行鉴别:

  (1)粉剂、可湿性粉剂:有结块现象,往往是已经受潮,不仅细度达不到要求,其有效成分也发生了变化。如果有颗粒感,说明粉粒不匀,细度达不到要求。如果色泽不均匀,说明质量存在问题。

  (2)乳油:有分层现象或乳油混浊,说明已经变质。乳油中如果有结晶溢出,在常温下放一段时间结晶不消失,也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乳油加水后,乳化的乳状液不均匀,或有浮油,沉油,或产生沉淀,说明存在质量问题。

  (3)胶悬剂:如果有结块现象,说明存在质量问题。

  (4)熏蒸剂:熏蒸剂的片如果呈粉末状,说明此药已经失效

  案例三:直播带货售假,主播商家连带担责

  2024年,农户老李在短视频平台看了一场“助农直播”。主播声称某款农药“除草快、无残留、对庄稼零伤害”,老李心动下单。可使用后,地里的庄稼出现了药害,长势严重受损。老李联系商家和主播维权,却遭到双方推诿。无奈之下,老李将他们告上法庭。经查,这款农药根本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属于假农药。法院最终判决主播和商家连带赔偿老李8.6万元。

  法律解读:

  1.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或平台任一方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农药经营者主要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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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购用无小事,守法安全是关键!在此提醒广大农户:不贪小利、不踩红线、科学购药、安全存药、规范使用!共同守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转载自“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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