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出情况公示
  • 2023-09-01 15:32:17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江财农〔2023〕36号),江门财政统筹安排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7万元。根据《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方案》(台乡振组办〔2023〕10号)和《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的补充通知》精神,我局通过组织申报,资料审核,系统核查,确定我市有34名符合条件的非我省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就业人员。按每吸纳一名非我省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就业补贴500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25个用人单位进行补贴,已全部支出17万元。现对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出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6日。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反映须以书面形式递交。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负责人姓名;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反映人姓名。未盖公章、未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信件的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5587239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40号


  台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