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6〕31号),现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3万元(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请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应保尽保。要细化落实措施,对于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要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各类适宜农房技术方法和住房保障方式。对采用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要控制建房面积,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防止加重农户建房负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条件成熟时,鼓励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
2.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台山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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