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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台山市附城电镀厂
  • 2018-06-15 07:46:00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能提供从业人员(沈贞州)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51395

可公示[√ ];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附城电镀厂

可公示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xxxxxxxxx999L

不可全部公示,涉及隐私,须技术处理或模糊处理后公示。

案件名称

案件名称

台山市附城电镀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案

可公示

决定文书编号

(台山)安监罚〔2018〕台城10

可公示

处罚事由

未能提供从业人员(沈贞州)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可公示

处罚依据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的规定,

可公示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于2018731日前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

可公示

处罚时间

2018612

可公示

处罚机关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可公示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

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

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

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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