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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实施“清漂”专项行动
  • 2020-04-22 10:15:23
  • 来源: 市河长办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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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汛期以来,由于雨水冲刷,河道漂浮物有所增加,再加上气温不断升高,水浮莲等有害水生生物迅速滋生,阻碍行洪,并影响水环境质量。为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保障行洪断面和提升水环境质量, 4月10日至2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集中组织了一次“清漂”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河湖水面无1平方米以上成片的漂浮物;清理、打捞后的漂浮物必须运离江河湖库,集中堆放,水浮莲等特殊漂浮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巩固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配置专职保洁人员和船只、设备,制定水面巡查制度,实现河道保洁常态化。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镇(街)、村(居)积极组织人员驾驶船只、水上挖掘机、撑起竹排配合人工开展水浮莲等有害水生植物打捞作业。


大江镇

公益水大江段开展清漂工作


四九镇

塘虾河清漂前后


三合镇

新一河清漂前后


冲蒌镇

冲蒌河白岗桥清理前后


斗山镇

莲洲河清漂前后


都斛镇

东滘河竞丰村段清漂前后


端芬镇

端芬河、大隆洞河开展清漂工作


广海镇

大隆洞河开展清漂工作


海宴镇

海宴河那陵村段清漂前后


汶村镇

茭勒大冲河清漂前后


川岛镇

川中河开展清漂工作

  据介绍,水浮莲繁殖力极强,不及时清理,水浮莲会呈几何级数迅速繁殖增长,以后清理工作量会加大若干倍。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积极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每年上下半年均组织一次统一“清漂”专项行动,确保水浮莲及时打捞,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据统计,本次专项行动累计共打捞清理水面漂浮物12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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