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一直是文明交通创建工作的整治重点,但始终有少数驾驶人在利益驱使下,怀着侥幸心理超载运输,这种行为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和形象,损坏道路和桥梁设施,而且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涉及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行动,采取“流动+守点”相结合模式开展常态执法,确保实施精准打击。
12月13日下午,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斗山镇路段开展治超行动。14时许,民警检查出赣C0***U号重型半挂车存在超载运输的嫌疑。经过磅检测,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2.9%。
12月18日上午12时,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台城路段连续查获两辆涉嫌超载违法的轻型厢式货车。经检测,粤CD***3号货车超载比例高达103.44%,粤JD***1号货车超载比例高达106.96%。
民警依法分别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罚款和记分处罚,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遵章守法、安全出行的意识,超载车辆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卸载转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的,处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对于超载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扣留至违法状态消除。
台山交警将继续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开展全方位防控打击,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这里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忙着挣钱的同时,千万要把“安全”二字牢记心头。(来源:台山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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