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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台山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2022-01-04 11:35:23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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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2011]54


委会成员单位:

  《台山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 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委、市府办公室反映。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台山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幸福台山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运行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较好成效

  2006年以来,在中共台山市委、台山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围绕《台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多措并举,狠抓实干,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明显好转。

  (一)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得到控制。

  一是事故总量大幅下降。2010年,我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21宗,比2005年减少797宗,降幅达58.54%。二是事故死亡人数得到控制。2010年,我市共发生安全事故死亡人数62人,比年度控制指标少1人,比2005年减少40人,降幅达39.22%。201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和道路交通万车等3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分别为0.27人、0.87人和2.6人,比2005年分别下降72%、40%和62.6%。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2010年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比2005年下降100%。四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得到较好治理。其中,道路交通、火灾治理成效突出,事故死亡人数持续加速下降。

  (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是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部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隐患举报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三是建立起市、镇(街、场)、村(居)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四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联合执法等制度,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五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相分离的“一站式”服务制度。

  (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得到强化。

  一是形成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其安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推动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积极探索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三是加强道路交通、火灾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上交通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四是建立健全市、镇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

  (四)执法监察体系全面构建。

  一是市、镇两级执法监察体系初步建立。完成了市安全监管机构单独设置,配置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人员编制18人,局内设置执法监察机构并配置6人的执法监察队伍。各镇(街、场)已全部成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具有执法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78人,并进行了专门培训。二是委托执法工作全面铺开。各镇(街、场)全部实施委托执法,并加强了镇级安全生产执法装备的配置和建设。

  (五)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全市333个村(居)已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共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管人员790多人,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纵向到底”。二是充分发挥注册安全主任、安全中介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的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面貌得到较好地改善。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到2010年底,全市已在12个重点行业(领域)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

  (六)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力度逐步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二是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其中全市9家非煤矿山企业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三是广泛采用先进信息科技设备。“十一五”期间安装GPS卫星定位仪运输车辆606辆,安装率达77.9%;四是组建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七)宣传培训教育卓有成效。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全市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初级安全主任、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人员以及镇(街、场)、村(居)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累计约12000人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以及利用电视台等媒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五年来,共向基层和企业发放各种安全读物和宣传教材5万多份,参与人员10多万。

  (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推进。

  一是组建了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电力和海上救助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是启动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库建设。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环境

  我市正处于全面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期。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和问题。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的机遇。

  一是我市在“十二五”时期确定了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转型跨越为主旋律,以建设幸福台山为核心任务,全力打造富裕台山、和谐台山、活力台山、生态台山和法治台山,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虽有下降,但仍较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问题仍较为突出。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与自我防护能力亟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三是监管监察能力亟待提升。市、镇(街、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不足,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信息管理、应急救援等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四是保障从业人员权益面临新的考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增大,从业人员对安全监管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日益提高。

  三、“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不断规范生产行为,加强技术支撑和依法监管能力,强化责任落实,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有效好转,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今后五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指标任务是:亿元国内生产总值( 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2%;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

  四、“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制定适合于本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等规范性文件。一是加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安全生产行业准入、职业危害监督监察、加大安全投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责任考核和奖励激励、综合执法和部门执法、督查检查和日常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推进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建立全市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一是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积极推进“一岗双责”,明确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权责明晰”。二是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扩大镇(街、场)安全监管部门管理权限,提升行政效能,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着力推动镇(街、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大力开展委托镇(街、场)行政执法;继续加强村(居)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二级机构三级网络”,实现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

  3.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建立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举报、重大危险源公示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和基于企业风险等级的分级监察机制;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成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制度的设计、实施、评估、改进等过程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力促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1.落实“三督促”措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档案并抓好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保障安全投入。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益。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严格企业安全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企业自身安全隐患排查。

  3.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机械、冶金、建材、木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在有条件的行业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

  1.非煤矿山:结合国家、省和江门市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制定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积极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推进重点地区和挂牌督办矿区资源重组,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秩序。继续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重点防范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和爆破等事故。推动露天矿山采用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工艺,不断完善矿山监察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强化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推广非煤矿山开采先进技术,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建立健全小矿山正常退出机制。

  2.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危险化学品专区(集中区)建设,强化专用区域管理,推动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双转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促使企业在硬件设施和安全距离方面达到安全要求。完善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或风险抵押金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进行危险化学品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学制药企业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创造条件建立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动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

  3.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淘汰安全投入少、条件差、经营规模小的零售经营企业,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数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销售含国家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从重处罚。实施礼花弹专项治理,建立礼花弹流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

  4.民爆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销售布局,使用安全可靠的民爆物品新品种,规范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技术的融合,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5.道路交通:全面推进道路交通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和执法,严厉打击超速、超限、超载、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运营的准入条件。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整合现有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城市道路等监控平台,到2012年,台山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市(县)际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及计量检定规程的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多方联动”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各镇(街、场)、各部门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机制、企业(学校)交通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和交通安全隐患企业退出机制,落实交通事故预防源头监管责任。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强化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城乡安全监管一体化,把农村交通安全水平列入市、镇(街、场)两级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

  6.水上交通:加强辖区水域安全监管,强化港口、渡口现场安全管理以及船舶证照和航线管理。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运输船舶和码头、采砂、桥梁、涉水建设物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促进渡船的企业化运营及渡船保险推广工作。全面开通电子口岸业务,实现电子政务全面覆盖。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预控、应急和服务体系建设,在沿海港口和内河主要干流建立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

  7.建筑施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两项行政许可,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继续深化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应急管理,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评价体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8.火灾消防:充分发挥市防火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存在易燃易爆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消防监控与预警。将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全面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提高消防队伍装备,根据国家标准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各类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有效性。

  9.特种设备:抓好安全监察和电子监管两个监管体网络建设。深入开展起重机械、简易电梯、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落实监察和检验检测责任,探索建立缺陷设备召回和强制报废制度。

  10.电力: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

  11.冶金机械等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浓度检测装置,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

  12.农业机械: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技术新措施改造,改善提高拖拉机及机组的制动、夜间被动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加强农机质量跟踪调查,淘汰残旧和报废安全隐患严重的拖拉机,排除农机安全隐患。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创新农机监理方式,开展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规范管理和培训。继续开展“平安农机”活动。

  13.渔业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二级以上渔港的动态实时监控。全面建设渔船IC卡管理系统和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大力加强渔业执法和救援装备建设。积极推进渔船技术改造,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实施和完善海上救生浮的升级和应用,为全市海洋渔船配备安全通信终端,努力提高渔船安全适航性能,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海难搜救水平,有效防范较大以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航标、渔港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14.职业健康: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扩、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场所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建设。推进市、镇(街、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科技支撑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恢复重建能力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和紧急情况下社会应急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机制,完善协同反应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协同监管与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

   2.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加快矿山、公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市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3.完善应急管理支撑体系。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市、镇(街、场)两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到2015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平台体系。到2015年,市、镇(街、场)级以及高危行业、中央和省属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建立市、镇(街、场)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科技引导我市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

  1.推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色,整合资源,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推广与服务、信息共享和人才建设统筹考虑,健全“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安全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安全科技产业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

  2.加快安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安全科技先进成果,建立健全检测检验、物证分析、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政府监管装备的科技含量,为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3.加强安全生产评价、培训、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管理,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安全专业服务机构作用,推动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安全宣传标识等安全产业发展。深入研究并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严把质量诚信关,规范安全专业服务行为。

  (六)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

  1.全面推进安全教育培训。争取到2012年,我市安全监管干部教育培训要达到四个100%,即市、镇(街、场)两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培训率达到100%;市、镇(街、场)两级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市、镇(街、场)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率达到100%;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争取到2015年,全市培育一支由安全技术专家、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组成的安全技术职业队伍。

  2.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理念,把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支持鼓励更多高校及有条件的高职学校开设安全工程类专业。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企业、社区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将安全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促进企业和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手段和模式。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南粤行”、“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加强城乡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建设。至2015年,全市建设5个以上安全社区。

  五、“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1.工程内容: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主要是作为市本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包括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师资队伍建设),以及用于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以及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研究包括地方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宣传贯彻等。

  2.责任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法制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1.工程内容:建设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市、镇(街、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1支市级危化品救援队;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库,相应增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购置1台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车。

  2.责任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街、场)等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三)海上搜救指挥平台与基地建设工程。

  1.工程内容:建设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的台山川岛海上搜救与防污应急基地,配备防污设备设施及抗风能力12级的搜救船只。

  2.责任单位:由台山海事处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保障工程。

  1.工程内容:建设完善市、镇(街、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提高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加大对安全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改善市及各镇(街、场)基层办案条件,为各安全监管机构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网上办案”、执法信息传递网络化和移动执法监察。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实现办公与办案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立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2.责任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各镇(街、场)等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五)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1.工程内容: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支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生产安全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生产设备的生产安全技术水平,提高企业生产安全的本质水平。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推广。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强制安装力度。支持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

  2.责任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专区建设工程。

  1.工程内容:加快市本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专区建设,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清理集中工作,逐步将辖区内散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向危险化学品规划专区集中。

  2.责任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管理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六、“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二是将安全生产发展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产业转移政策紧密结合,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利用产业转型升级机遇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同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审批,依法提高企业安全准入条件。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依法设立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和执法力度。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与奖惩等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实施有效打击,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四)加大安全生产要素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其中,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性投入,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计划,将每年财政收入的2‰(待定)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求逐年递增;要建立与企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机制,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覆盖范围;鼓励银行信贷和民间资金投入安全生产事业。二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科技支撑的三方合作机制,着力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实用人才。强化对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三是加大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开发研究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通过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效能。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一是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事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与各类新闻媒体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还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六)加强规划实施和考核评估。

  一是强化规划实施。各镇(街、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镇(街、场)及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本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办法,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镇(街、场)及各部门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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