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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2022-09-23 10:43:22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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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应急

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台府〔2022〕20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20      

  

 

台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5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1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13

二、总体要求.............................................14

(一)指导思想...........................................14

(二)基本原则...........................................14

(三)发展目标...........................................15

(四)规划依据...........................................18

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19

(一)健全完善应急组织体系...............................19

(二)健全完善应急法治体系...............................19

(三)健全完善科技支撑体系...............................21

(四)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21

(五)健全完善应急人才体系...............................22

(六)健全完善风险管控体系...............................24

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5

(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25

(二)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32

(三)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34

(四)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及救助能力.........................35

(五)全面提升社会参与能力...............................37

(六)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39

五、重点工程.............................................40

(一)监管能力提升工程...................................40

(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41

(三)应急能力提升工程...................................41

(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41

(五)应急供水能力提升工程...............................42

(六)智慧城市建设工程...................................42

(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43

(八)水上搜救能力提升工程...............................43

(九)“三十合一”平台升级工程...........................44

(十)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44

六、保障措施.............................................45

(一)加强组织协调.......................................45

(二)完善投入机制.......................................45

(三)实施监督评估.......................................45 

(四)注重协调衔接...................................... 45

附件.................................................... 46 

 



一、现状与形势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灾害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江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不断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着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功防御有记录以来登陆我市的最强台风“山竹”正面袭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十三五”期间主要 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十三五”期间(2016年—2020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值

完成值

自然灾害类(9个)

1

台风、暴雨预报准确率

提高5%

分别提高13.79%、28.64%

2

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

20分钟以上

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提前量55.84分钟,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发布提前量120.53分钟(无发布灰霾预警信号)

3

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覆盖率

95%以上

农村居民气象信息覆盖率90.38%,城镇居民气象信息覆盖率96.23%

4

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

80%以上

100%

5

第一批市、镇级救灾物资在灾后到达灾区时间

3、2小时

基本实现

6

市、镇两级联动应急庇护场所体系和标示系统

基本建成

基本建成

7

农作物病虫害中、长期测报准确率

分别提高5%、3%

分别提高5.01%、3.02%

8

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率

100%

100%

9

森林火灾受害率

0.9‰以内

0‰

事故灾难类(8个)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0%以上

下降42.86%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以上

下降22.22%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人/万车)

下降6%以上

下降41.91%

4

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管率

100%

100%

5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率

100%

100%

6

重点企业或项目应急预案备案率

100%

100%

注:自然灾害类第一项以2016年数据为基准,将2020年数据与之进行对比,其他对比性指标以2015年数据为基准,将2020年数据与之进行对比。

1.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

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共63起,死亡48人,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可比口径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42.86%、死亡人数下降22.22%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印发《台山市党政部门及双管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谁审批、谁监管”和“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面实施市、镇(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压实责任,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工作的通知》《台山市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台山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筑牢安全防线,严防事故发生。

3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开展农村“两站两员”建设,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常态化。协调联合各镇设置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17个、交通安全劝导站277个,分别配备交通安全管理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571人,“两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安装使用率达100%。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改造危桥24座,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82.158千米,修补水泥破碎路面12.524万平方米,整治和修补路肩12.322万平方米,清理边坡塌方94处,共9153立方米,疏通桥梁涵洞淤塞338座,投入489.80万元完善标志、标线、示警桩等安全设施。消防安全方面,开展电动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以及“三小”场所、群租房整治等多项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推动供电线路改造,消除老旧供电线路火灾隐患,新建、改造10kV架空线298千米、10kV电缆线路193千米、低压线路2191千米;解决过载线路6回、重载线路8回、过载配变64台、重载配变191台、末端电压不合格线路11回、末端电压不合格电压台区115个、不可转供线路63回。学校安全方面,积极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投入16570万元改造校舍、围墙、护栏、挡土墙、校道、厨房、食堂、运动场等设施125项;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203套,校车卫星定位行驶记录系统152套,一键式应急报警系统203套,实现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100%,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100%。建筑安全方面,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1292次,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713项,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186份,局部停止施工通知书357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127份,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监督管理工作,复查合格率达100%。

4加快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化进程。大力推行责任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进一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127家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效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强化事故预防,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网格化管理,成立以镇(街)政府(办事处)“大网格”、村(居)委会为“中网格”、自然村(村小组)为“小网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全市17个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实体化运作,配备消防执法手机235台,专兼职网格员278人。

2.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增强。

1持续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10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宗大江大河综合整治项目,1宗灌区节水改造项目,3宗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完成烽火角区域性避风锚地主体工程建设,治理完成并消除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川岛镇上川沙堤村委会九山路一巷2号8号12号山体崩塌挡土墙砌筑治理、川岛镇下川川西村委会白沙村搬迁避让工程。

2不断提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完成赤溪镇渡头村委会横龙村山体,斗山镇墩头村委会浮月村地面沉降,大江镇大巷村委会龙田村崩山等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设备安装,提高地质灾害监测效率。建立42个气象监测站点,包括40个区域自动气象站,2个国家气象观测站,完善全市气象灾害监测体系。成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十三五”期间,共发布《重大气象信息快报》208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35期、《专题专项气象预报》83期、《天气报告》26期、《天气实况》120期、《热带气旋专报》559期;发布预警信号957次。

3稳步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新闻栏目《台山新闻》和《百峰山下》、微信公众号、台山融媒APP等多个平台发布相关防灾减灾信息超550篇,播放相关公益广告206条,播出总次数超25000次。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台、展示宣传栏,发放《公民应急灾难逃生指南》《防灾减灾知识知多点》《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册》等资料,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台山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台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台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等行业部门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市森林消防和三防应急大队,完善19支共38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水灭火”装备配备大幅度提高,配备森林消防水车1辆,森林消防水泵34台,水带45千米,实现镇(街)森林消防水泵全覆盖。全市新建消防栓272个,投入1230万元,配置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主战消防车2台、水罐泡沫车1台,完成台城站、广海站“3+2”消防车配备要求。建成16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13个村(居)委、177所中小学幼儿园、8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市、镇、村三级立体消防应急联动体系初步搭建。消防救援大队接处警共2120起,处置一般火灾940多起,抢救财产价值2492.86万元,疏散被困人员632人,抢救被困人员1276人

3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成立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指挥中心,综合防减救“十五合一”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投入使用,接入应急、水利、农业农村等15个部门65类数据,建成15个部门和17个镇(街)合计32个分指挥中心,实现防灾减灾救灾数据统筹、综合分析、在线协同,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建立应急指挥综合平台,全面落实“一键通”应用,打通应急指挥“最后一公里。各部门、村(居)委会所属应急工作负责人“一键通”APP安装覆盖率达100%,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省、市、县、镇、村应急指挥多级联动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急管理机制改革有待深化。应急管理职能涉及部门较广,各部门间的职责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职能较多、专业性较强,现有人员不足,专业不对口的问题突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力量薄弱,一方面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流动性大,执法人员数量较少,执法装备配备较薄弱,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镇(街)人员“身兼多职”,市应急管理部门“一对多”的局面依然存在,难以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应急能力有待加强。部门、政企应急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应急处置缺乏有效衔接。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数量、种类不足,大型、新型专业装备缺乏。基层应急救援专业人员缺乏,系统性培训不足,且待遇较低,流动性较大。我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处于起步阶段,城区及各镇(街)仓库规模较小,机械化设备少,物资搬运以人力装卸为主;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有限,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有待加强。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违规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隐患问题整改不积极,安全生产工作“政府热、企业冷”的不对称情况依然存在。

应急管理社会参与度较低。公众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较低,专业领域志愿者发展不足。安全生产知识与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不足,全社会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的文化氛围尚不够浓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需提高。

自然灾害风险仍然较大。我市位于广东南部沿海,属于亚热带气候,海岸线较长,自然灾害种类较多、灾季较长,高温干旱、台风、暴雨洪涝等极端自然灾害频发,次生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隐患较多,防控压力较大。

经济下行带来负面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与国际经贸摩擦影响,经济发展受到巨大冲击,各行业受损严重,企业面临生产装置低负荷运行、危化品库存高、停工检修增多等问题,安全风险加剧,且企业效益下降,可能导致企业安全投入减少,用工流动性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形势更加严峻。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应急管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指明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

二是“十四五”将进入“双区驱动”的重大战略历史机遇期,高质量的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能力的突破,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城市安全稳定发展、灾害防御体系的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利条件。

三是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高度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安全愿望,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推进动力。

科技信息化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应急管理系列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核心,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强化灾害全链条管理,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建设幸福台山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民生导向,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

坚持协同发展,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多部门共同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体制特点,厘清各部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职责与任务,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规范参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形成合力。

坚持源头治理、精准处置。强化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对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行科学谋划,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前期准备;强化精准应对处置,对精准抢险救援等进行重点谋划,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健全各级工作机构,推进区域协同、行业协同、部门协同,完善政府治理。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及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政府管理和社会参与有机结合,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末,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能力大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显著提高。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建成。

——应急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机制、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趋合理,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全面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镇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100%,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培训率达到100%。

——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充分利用“智慧应急”等手段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安全风险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

——灾害防御水平显著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程高质量完成,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摸清。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短临精准预警能力大幅提升,城乡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控制在15000以内。

——应急能力明显提高。配置科学、体系完备、指挥顺畅、技能精湛的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建成,上川岛专业救助点基本建成。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全面建成,应急物流时效大幅提升。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0.45‰,灾害事故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率达到100%。

——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协同应对灾害事故能力显著提高。

“十四五”规划具体目标见下表。

台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

指标值

指标属性

2023

2025

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9%

下降15%

约束性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下降33%

约束性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2%

下降20%

约束性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下降2.4%

下降4%

预期性

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0.17

0.15

预期性

防灾减灾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1.30%*

1%*

预期性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2*

1*

预期性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7000*

15000*

预期性

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

90%

100%

预期性

10 

暴雨预警准确度

≥70%

≥80%

预期性

11 

每百平方公里雨量(气象)站数量

≥4

≥5

预期性

12 

台风风暴潮增水预报偏差

60厘米

50厘米

预期性

13 

重点区域林火瞭望监测覆盖率

≥80%

≥90%

预期性

14 

森林火灾受害率

≤1.2‰

≤1‰

预期性

15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时间

<12小时

<8小时

预期性

16 

城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

≥1平方米

≥1.5平方米

预期性

17 

应急救援

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92%

≥95%

预期性

18 

灾害事故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率

100%

100%

预期性

19 

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

≥0.4‰

≥0.45‰

预期性

20 

森林消防应急队伍达标率

≥80%

≥90%

预期性

21 

海域(12海里以内)应急处置现场到达时间

<3小时

<2小时

预期性

22 

内河应急处置现场到达时间

<2小时

<1小时

预期性

23 

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

≥90%

≥95%

预期性

24 

综合

乡镇(街道)“四个一”应急管理体系完成率

100%

100%

预期性

25 

镇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26 

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培训率

100%

100%

预期性

27 

应急管理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

100%

100%

预期性

注:1.带*“十四五”平均值;2.根据《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核心指标衔接工作的函》(应急规财〔2020〕165号)文件要求,2020年因新冠疫情原因,事故指标数值波动较大,安全生产类指标以2019年数据为基准值。

(四)规划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江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指导性文件和工作方案制定。

相关依据发生重大调整影响本规划组织实施的,本规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一)健全完善应急组织体系

1.推进应急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深度融合。理顺镇(街)应急管理机构与市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对接,完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工作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联动工作机制。

2.压实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统筹协调的职责定位,理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与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关系。推进各部门衔接好应急管理“防”与“救”的责任,建立应急管理权责清单,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合作、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责任动态梳理调整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完善考核通报、奖惩、约谈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二)健全完善应急法治体系

1.统筹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制修订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文件。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分区分类、精准有效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在线审批、数字化监管和线上安全培训、远程技术服务。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专业监管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专业监管和执法能力水平。

3.推进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推动安全监管“三个转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三问”,严格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等。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点带面解决共性问题。

(三)健全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1.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与装备。推广应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科研成果供给,支持夯实生产工艺、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等安全基础,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围绕“全灾种、大应急”救援处置需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不断提高新技术新装备运用水平。

2.推进应急管理信息智能化。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升“五个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找准监测重点,构建监测预警网络,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科技信息技术规范执法行为、运用大数据发现系统性问题,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强化应急基础信息资源汇聚、现场信息获取、灾情研判等能力,着力提升辅助指挥决策能力。

(四)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规范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推进城乡社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部门联系,做好综合协调衔接,提升应急预案系统性、科学性、实践性、规范性。突出规范编制,深入细致开展风险分析、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突出实战属性,细化应急预案中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突出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提高应急预案的时效性、规范性。突出城乡社区,立足基层,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推动应急预案数字化建设。建设应急预案信息平台,结构化分解预案信息,实现预案文本电子化。充分运用应急预案信息平台,实现应急预案分类搜索、快速查阅等功能,便于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查阅最新、最全应急预案。

3.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多灾种、规模化的多部门、跨区域综合应急演练。在科目设置、参演主体、组织形式上紧贴实战、注重实效,提高村(居)民应急演练参与度,充分检验各部门、各行业、各专业救援力量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能力与水平以及民众自救互救能力。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五)健全完善应急人才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应急管理队伍骨干网络建设,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意识素养、政策水平、理论和实战能力培养,提高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采取集中专题培训、下基层实地指导,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大讲堂、专题培训活动等形式,提升相关人员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确保能够科学应对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不断加大下沉基层一线频次,召集辖区安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管和风险管理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队伍监管执法和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2.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以及持证上岗制度,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督促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认真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3.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储备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建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组织专家参与风险治理、能力评估、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

4.完善应急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优化社会应急人才收入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一线涉险人才安全保险制度,提高一线涉险人才特殊岗位津贴,吸引更多应急人才投入应急管理工作。加快应急人才队伍结构调整,建立人岗一致的人才配置工作机制,在人才职数配备方面适当向基层以及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倾斜。扩展人才选用视野,以重点工程实施为契机,通过互派学者、项目合作、智力引进等方式,加大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对特殊紧缺人才通过定向引进或快速培养等方式及时补充。

(六)健全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1.强化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和《江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继续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对风险进行辨识、分析、评价、落实管控措施并形成风险管控清单,新增或消除的风险点危险源及时在系统上进行更新。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控”原则,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防控、企业负责、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先进科技推广等手段,消除、降低和控制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风险点、危险源的监控,持续加大力度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风险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解决方案,督促企业规范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有效降低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制度,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逐步实现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全覆盖。

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街)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台山市党政部门及双管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企业应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3.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城乡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规划涉及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高风险化工项目。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实施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油气管道、危险货物运输、实验室使用、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严禁超范围、超量储存,严禁各种禁忌物料混存混放。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推动有关镇(街)和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关闭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加强旧采石场、旧排土场、已闭坑旧矿山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推动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装备,提高非煤矿山装备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邻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针对风险和隐患桥、遂、点、段,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对企业的考核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实现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运输线路、货物装卸全链条和全流程监管。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惩酒后驾驶、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利用数字政府等平台实现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互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村级工业园、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升级改造消防设施,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2022年底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实现100%。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2022年底前,全市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铁脚板”作用,切实解决城乡合部、农村地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薄弱问题。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按标准进行划线、标明、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严厉打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和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台山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加强船舶远程核查、现场检查和安全检查,大力查处船舶不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申报,船舶故意关闭AIS违法行为;加强涉客船舶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砂石船舶非法运输作业,危险品船舶瞒报谎报,“三无”船舶、农自用船非法载人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实现“事故指标向好发展,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明显改善,安全严管氛围全面形成”。推行实施渔港“港长制”,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健全水上交通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城乡建设安全整治:合理规划城市生活、生产、贸易、仓储等功能区空间布局,健全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机制。强化城市高层建筑、管线管廊、燃气工程等方面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城乡危险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改建改用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非法违法改建改用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闭环整改措施。加强城乡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完善城乡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狠抓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机制,明确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机构。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江门市村级工业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村级工业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深入有序推进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督查园区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问题,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确保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工矿商贸企业粉尘,特别是镁铝金属粉尘的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二)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

1.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建设。强化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市减灾委统筹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各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2.推进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科学评估我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风险隐患清单,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

3.加强重点领域自然灾害防治。立足于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全面推动汛旱风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气象灾害服务保障体系现代化建设。

汛旱风灾害防治。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以加强防洪(潮)治涝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聚焦短板,开展病险水库、水闸、泵站除险加固和改扩建、江海堤防达标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有序开展涝区整治,构筑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各级三防系统标准化能力建设,推动基层三防防治职能的衔接,推动抢险救援物资、救援设备下沉乡镇,提升基层三防灾害防御能力。

地震灾害防治。配合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等重点工程,加强新、改、扩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继续推进群测群防工作,加强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继续推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实现易发区行政村全覆盖,全面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等三查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全面排查隐患、彻底摸清情况,分类科学研判、精准综合治理”的策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森林火灾防治。坚持依法治火,防治结合。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加强过程控制,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打击违法祭祀用火、违法林业生产用火、违法施工作业用火、违法野外生活用火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和各种故意纵火行为,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利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和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控。加强卫星遥感、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气象灾害服务保障。持续推进“互联网+气象服务”,全面建成符合“过硬的、经得起检验的气象现代化”要求的智慧气象服务体系,增强气象在防灾减灾、公共安全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加强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区信息速报和县级应急通信保障网,提升基层末端通信保障能力,保障大灾发生后前后方信息通畅。

2.加强应急交通保障。加快推进建立高效有序的应急交通保障体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应对重特大灾害应急交通保障组织,做细做实各类灾害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方案、预案,着力破解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难题,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快速度落实运力资源,有序开展紧急运输工作。

3.提升水电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供水、供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应急装备临时供电需求,提升灾害事故后应急供水、供电能力。

4.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智慧化水平,健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部门、预警发布责任单位的预警信息采集机制,进一步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的覆盖率和时效性。

5.完善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完善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需求导向、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

(四)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及救助能力

1.提升应急指挥能力。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实现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健全完善“四合一”应急指挥保障机制,强化“大应急”体系下的全面综合协调,构建运转高效的应急调度系统。

2.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健全完善“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灾害事故统一响应、分级响应、提级响应等应急响应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属地责任。健全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节假日“五个一”值班值守、特别防护期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处置部门同步响应,属地即时响应,集结力量,科学处置。牵头处置部门核查信息,推动各方信息第一时间归口汇总、各类情况第一时间综合研判。完善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多渠道信息报送机制,2023年底前,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率达到100%。健全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快速、准确权威发布灾害事故信息,加强舆论正确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消防救援队伍由单一防火救火向全灾种综合救援转变。提升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稳定性与应急救援能力,市森林消防专业队配备森林消防水罐车、远程高压水泵、应急指挥车、运兵车和工具车等大型装备;镇(街)配备2台以上远程高压水泵、2000米以上配套水带以及风力灭火机、背负式水箱等灭火装备;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村(居)配备1台以上消防水泵、三轮摩托车,配套消防水带,按需配置风力灭火或以水灭火的相关装备,救援队伍配备阻燃服、作训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加强应急军地联动,推动各行政村(社区)均建立一支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属地开展应急救援。健全政府部门救援力量、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队伍的联动互补机制,完善各类队伍共训共练、指挥协同、救援合作等机制。

4.健全应急物资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健全政府、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等参与的应急资源快速调配机制,确保事发后应急资源快速到位。建立和完善部门、镇级应急物资综合协调保障体系,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依托现有网络建立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监控、预警、调度的动态化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应急物资仓库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应急物资仓库机械化和现代化。

5.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管理人员职责、安置服务人员行为守则和临时安置服务工作流程。按照《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要求,对原有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和升级改造,提高应急避难场所抗灾能力。

6.提升灾后救助能力。健全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强化易受灾人群救助,加大医学救援及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救助效率。健全受灾群众过渡性安置和救助机制,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健全灾害救助资金快速下拨机制、救灾物资预置保障机制、受灾人群提前转移机制,提升救助时效,2025年底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时间不超过8小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五)全面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1.发挥保险风险分担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积极引导建立巨灾保险模式。继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力度,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灾害保险,分散风险。

2.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以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强化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完善群众自觉排查风险隐患的群防群治体系。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等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3.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目录,鼓励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建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完善警示、约谈、诚信等监管方式,实行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从严约束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自管,提升行业安全共治水平。

4.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政治上可靠、技术上过硬、行动上规范的救援队伍,提升社会应急力量的凝聚力、组织力和动员力,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密切协同、保障有力的社会应急力量工作体系框架。加强激励扶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考核评估、救援补偿奖励等服务保障政策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完善信息快速上报、力量调用衔接、枢纽型社会应急力量协调等工作机制。完善训练保障体系,整体提升社会应急力量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装备水平,引导社会应急力量重心下移到基层,鼓励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

5.筑牢应急管理人民防线。加强应急管理国民教育,提升全民应急意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统筹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优势,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平台深入开展灾害事故科普宣传、安全法制宣传,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氛围。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构建全民防线。

(六)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深化基层应急组织体系改革。推进镇(街)、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各镇(街)应急管理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用经费、专用办公场所、专用工作车辆。深入推进镇(街)“四个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每个镇(街)配备不少于2名应急指挥长。村(社区)配备专门的通讯工具、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建立村(社区)信息员制度,确保每个村(社区)不少于2名专(兼)职信息员。

2.基层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以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十个有”工作为抓手,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完善行政村(社区)安全隐患、灾害信息报送发布机制,打造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的样板村、样板镇。分类别推动工厂、学校、医院、家庭等应急物品储备标准化建设,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五、重点工程

(一)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1.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业务培训及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市、镇(街)应急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2.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做好企业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全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等专项领域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委托专家按照监管计划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被检企业进行安全风险隐患研判并提出整改建议、对行业监管提供监管建议、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3.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以企业、社会力量、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政府部门相结合的形式,有效集中人才力量,逐步建立资质合格、业务精通、具备实战能力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防灾救灾专家库名录,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

(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针对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开展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资金保障。争取财政支持,每年统筹资金,设立台山市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专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专门用于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灾害事故而征用的设施设备、社会劳力及相关后勤保障的经费支出。

2.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参照《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等文件,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灭火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水平;强化灭火救援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水域等特殊火灾扑救及消防勤务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适时配备消拖两用应急拖轮;提升消防站救援装备水平,开展消防救援装备达标建设,对消防站灭火药剂、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物资进行更新补充;针对地质灾害救援需求,配备探测搜救类、切割破拆类、顶撑支护类、生活保障类物资。

3.应急救援基础工程建设。配合江门市在上川岛沙堤建设专业救助点,在上川岛三洲客运港码头西侧建设救助飞机起降点,提升灾害事故应急能力。

(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1.保障水库安全。完成67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水库防洪能力,恢复水库蓄水功能。

2.开展河流治理。完成10条共170.5公里河道治理,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减少城乡洪涝灾害。

3.推进海堤加固。按五十年一遇防潮标准,对12条共90.38公里海堤进行提标加固,打造生态海堤。

4.加快水闸建设。对烽火角水闸开展除险加固,重(新)建12宗独立出海中型水闸,与堤防共同构筑完整的防御体系。

5.继续开展潭江流域治理。继续开展潭江重点支流治理,建成公益水闭口闸、白沙水西村电排站等重大水利设施,改善潭江流域防洪安全。

6.加快智慧水利建设。构建一个集全面感知、数据共享、智能应用于一体的智慧水利平台,全面收集、深度分析水利信息数据;继续开展水库大坝安全、水库水位渗流等前端感知基础建设,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高效信息数据,提升防御调度决策能力。

(五)应急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保障供水安全,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安全和应急供水能力。选址端芬镇新建日供水量10万吨水厂1座,铺设35公里内径1.4米钢管至台城,解决城区应急供水问题。

(六)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1.智能井盖建设工程。通过传感器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等物联网技术,实现井盖状态的主动感知、实时监控,一旦发生非法开启、位移等异常情况,监控终端立即向管理中心发送报警信息,通知维护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公共设施和行人、车辆出行安全。

2.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管控系统建设。通过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字化、排水防涝信息可视化、排水防涝监测实时化、防水防涝调度科学化,建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库与城市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

(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完成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完成率达到100%。加大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资金投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地质灾害监测由人工巡查监测向专业仪器监测转变。

(八)水上搜救能力提升工程

成立台山市海上搜救中心,统筹开展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将水上搜救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江门市、台山市海上搜救机构沟通联系机制。修订《台山市海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水上搜救预案体系建设。推动搜救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内河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提升对重要码头、渡口、桥梁水域、航道的布控能力。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构建专群结合的搜救格局。

(九)“三十合一”平台升级工程

1.防减救数据中心扩展。丰富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数据库,构建市、镇、村三级防灾减灾救灾值班值守体系。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监测,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关注企业建档监管。实现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动态监控、急救中心120救护车实时监控,以及救援物资需求上报、调配全程管理。

2.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平台建设。在综合业务运营中心建设灾害预案“一页纸”、人员专业“一本册”和防灾减灾“一张图”模块,为台山313个行政村和社区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提供统一的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平台。

3.“台山通”决策版工作台建设。“台山通”移动互联网应用为基础,建设“台山通”决策版工作台。支持通过“台山通”决策版上报灾害风险隐患以及救援物资需求,管理公共卫生资源以及监管企业档案。

(十)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2021年底前完成镇(街)“四个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覆盖,2023年底前完成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全覆盖。全面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社区标准化管理,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解决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强化政府行政职能,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上下联动,确保规划内容有序高效推进。

(二)完善投入机制

将应急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或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三)实施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综合评估。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和补充,保障规划建设目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

(四)注重协调衔接

将应急管理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有关建设任务有效落实,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划或工作计划时,应与本规划相衔接,分解细化应急管理目标任务,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附件: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

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预估经费(万元)

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1)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业务培训及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做好企业技术服务工作;

3)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

160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开展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1537.075

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资金保障;

2)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3)配合江门市在上川岛沙堤建设专业救助点,在上川岛三洲客运港码头西侧建设救助飞机起降点。

2289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1)保障水库安全;

2)开展河流治理;

3)推进海堤加固;

4)加快水闸建设;

5)继续开展潭江流域治理;

6)智慧水利建设。

189683.52

应急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1)选址端芬镇新建日供水量10万吨水厂1座;

2)铺设35公里内径1.4米钢管至台城。

58756.41

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1)智能井盖建设工程;

2)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管控系统建设。

500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1)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2)加大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资金投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系统。

2000

水上搜救能力提升工程

1)成立台山市海上搜救中心;

2)修订《台山市海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

3)内河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4)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

590

“三十合一”平台升级工程

1)防减救数据中心扩展;

2)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平台建设;

3)“台山通”决策版工作台建设。

1000

10 

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

1)乡镇(街道)“四个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

3)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2067.5

上述项目预估经费共计258583.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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