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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2022-08-25 17:03:46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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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202215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818


台山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2022年8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成效...........................5

(一)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可控................................5

(二)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夯实............................5

(三)消防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提升............................6

(四)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7

(五)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7

二、当前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8

(一)消防基础建设仍然欠账较多............................8

(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仍有待提升..........................9

(三)消防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10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全面落实............................10

(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整体提高........................10

三、“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规划依据............................................12

(四)发展目标...........................................13

四、“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任务...........................15

(一)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15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19

(三)强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21

(四)提升灭火救援保障体系...............................25

(五)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27

五、“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保障措施..........................31

(一)加强组织领导........................................31

(二)加资金扶持........................................32

(三)广泛宣传发动........................................32

(四)强化监督检查........................................33

附件.......................................................34

1.台山市“十四五”时期消防站规划新建一览表............34

2.台山市“十四五”时期消防站规划提升、整改一览表....35

3.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志愿者服务队规划建设一览表.37

4.台山市“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一览表........38

5.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取水平台建设规划一览表....39

6.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建设规划表40

7.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表..........41

8.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装备配备一览表............42

9.名词解释..........................................43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好台山的重要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消防工作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十六字方针,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成效

(一)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可控

“十三五”时期,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全面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各类火灾940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88.3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与“十二五”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634%,但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同比下降83%、50%和304%,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可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夯实

“十三五”期间,我市17个镇(街)均按照“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预算经费、有办公场所”的标准实施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完成所有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修订工作;新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支,覆盖全市17个镇(街);新增专业救援队伍10支,新增消防队员141人,新增消防志愿队伍1支、消防志愿者241人;新建村(社区)微型消防站305个,覆盖全市313个村(社区),新增微型消防站人员专(兼)职人员2878名;新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90个,新购置消防车13辆,新购置消防机器人28台,新购置多功能消防摩托车313辆,新建市政消火栓369个,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夯实。

(三)消防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2120起,出动车辆3534辆次,出动警力20453人次,抢救被困人632人,抢救财产价值2493万元,顺利完成2016年“5·28”端芬凤凰峡事故救援、2017年台风“天鸽”抗洪抢险救援及“7·28”劲之杰桑拿浴足店坍塌事故、2018年台风“山竹”抗洪抢险救援、2019年台风“韦帕”抗洪抢险救援、2020年台风“海高斯”抗洪抢险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得到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充分肯定。全市开展消防演练60次;建立应急救援四级响应机制;建成高层灭火、台风救援、石油化工、高速公路救援、水域救援、地震救援、森林灭火等10支专业救援队伍,初步建成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

“十三五”期间,我市集中开展多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年定期开展冬春和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木器、电气和电动自行车、“多合一”、高层住宅、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校外托管机构等20余项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进行消防专项整治活动42次,出动消防检查3500人次,检查单位10239家,消除违法行为9783次,整改重大消防隐患单位12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180份,临时查封120家,“三停”107家,罚款234万元,拘留32人。强化社会化消防宣传,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新建江门市首家消防体验馆,完善台山石化消防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新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处,新建消防宣传栏313个,发放宣传手册72万份;开放消防站210次,群众参观人数4.7万人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450次;利用微信、短信等各类媒介打造全覆盖宣传平台;全市36个社区配备“消防宣传大使”;畅通“96119”、来信来访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查处、奖励机制,积极构建全民消防格局。

(五)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

“十三五”期间,《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台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台山市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台山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稳步实施,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大约谈,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实现从“检查”到“督改”的职能转变;联合市应急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及科工商务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开展专项消防检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二、当前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

(一)消防基础建设仍然欠账较多

我市城乡发展、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各镇(街)消防投入与经济发展不匹配,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平台、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现实需要有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市区城市消防站点建设滞后。目前市区建成区面积约32平方公里,而消防站仅有市消防救援大队台城救援站1处(城市普通一级站),辖区面积远大于其7平方公里的辖区上限。台城救援站不能实现“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二是乡镇专职消防站建设不达标。川岛、汶村、海宴、斗山、赤溪、都斛、水步、大江等8个乡镇专职消防站的用地规模或建筑规模过小,未按照标准建设。大多消防站内部的体能训练室、训练塔、器材库等主要功能用房缺少,消防员训练空间不足。四九、白沙、川岛等乡镇专职消防站选址不合理,四九镇专职消防站紧邻四九体育馆,共用1个出入口,白沙专职消防站紧邻三八幼儿园,共用1条进出道路,会产生相互干扰,不利出动救援和人群疏散,川岛镇专职消防站没有独立院落,不符合《乡镇消防队》有关消防站的选址要求。三是消防水源建设滞后。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2858个,实建1392个,缺口1466个,完成率仅为48.7%。同时,我市天然消防水源非常丰富,如潭江、台城河、大同河等都可以作为天然消防水源,但目前我市消防天然水源缺乏统一规划,至今未建设专用的消防取水平台。四是日益繁重的应急救援任务与编制数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在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仅为59人,与常住人口配比为0.62人/万人,远低于全国1.19人/万人的平均水平,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事故,现有人员力量难以应对。微型消防站人员较少,大多身兼多职,救火技能较差。五是现有消防救援装备不能满足形势要求。台山新建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且高度越来越高,而台山仅有1辆举高54米的举高消防车,远满足不了救援要求。专业装备缺口较大,全市消防队伍应急救援个人防护装备、建筑坍塌事故处置器材、化学危险品处置器材及防洪防汛救援器材也存在很大缺口。

(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仍有待提升

执勤训练改革创新不足,救援机制、训练模式、应急通信、战勤保障转型升级动力不足,救援职能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尚未完成。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与断网、断路、断电等极端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应急通信保障现实需要和第一时间“组成网、随人走,不中断、联得上,听得见、看得清,能图传、能分析”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应急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各参战力量因领导体制、隶属关系不同,权利、义务差异等原因,在作战行动中缺乏严密的组织和有力的纪律约束,难以形成合力。

(三)消防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台山是海洋大市,水上消防站一直空白;化工厂房、高层住宅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不断增多,普遍存在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欠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等问题;“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居民住宅、商铺、厂房用火用电不规范,红木家具工厂、小作坊消防管理不规范;以上实际情况给消防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全面落实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总体目标尚未形成。政府领导方面,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抓消防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对本地区痛点难点问题重视不够、应对不力。镇(街)一级消防管理工作“空壳运转”,失控漏管现象严重。部门监督方面,行业部门抓消防工作的意识尚未形成,“不懂干”“不深入”“不细致”成为工作常态,重点行业部门联合行动及现行法规之间的协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单位负责方面,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到位。

(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整体提高

部分公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习惯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久治不绝。有的单位内部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员工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人为因素仍是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农村、家庭火灾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对弱势群体、“三小场所”、流动人口等方面的消防宣传很大程度上尚未普及,与电视台、电台、报社没有形成新闻报道、消防知识传播的联动机制,离形成人人懂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尚有一段距离。

三、“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安全发展理念,遵循消防工作科学规律,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做好战略布局,统筹优化和有效衔接“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努力打造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主力军,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两个至上”。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消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消防治理机制。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突出各镇(街)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提升消防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构建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需要的火灾防控体系。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坚持消防工作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自觉把消防工作融入城市发展大局,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加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高效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责使命。

4.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大风险,有效稳控全市消防安全形势。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

3.《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4.《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

5.《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6.《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

7.台山市各镇(街)消防专项规划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1)我市抵御灾害事故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火灾事故亡人指数达到全面小康社会安全指数要求;全市10万人口火灾年死亡率小于0.19。

3)亡人火灾和重大财产损失灾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4)适应新形势下的“准军事、准现役”“职业化、专业化”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成建设。

5)群众对消防安全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具体目标

1)2021年,启动台城街道、广海镇、海宴镇、斗山镇4个镇(街)的消防专项规划编修;2022年,开展消防专项规划专项督查,推动规划落地执行。

2)2021年,启动将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斗山镇、海宴镇5支二级乡镇专职队升级为一级乡镇专职队;2025年前,完成上川岛、赤溪镇、都斛镇、汶村镇4支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整改,同时完成其他6支乡镇专职消防队的人员增补和营房的升级改造。

3)2023年,在台城南区新建1处城市特勤消防站,结合特勤站建设台山市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4)2023年,结合《台山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13所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加快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重点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建立联勤联动信息平台。

5)2024年,在下川岛新建1处城市普通消防站,投入执勤备战。

6)2024年,协助完成广海江门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为江门、台山消防员专业训练提供重要载体。

7)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和省政府要求,100%配齐消防员防护装备、特种攻坚装备、专业装备和工程机械设备。逐年更新淘汰超期服役、技术性能差的消防车,到2024年前,配齐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排烟照明、化学事故救援等消防车型。

8)2025年前,全市新增1支县级消防志愿服务队、4支乡镇级消防志愿服务队,新增7000名消防志愿者,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

9)2025年前,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600个,新增消防取水平台10处。

10)2025年前,消防安全重点人群普遍接受消防教育培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员工教育培训率达到100%,街道、村(社区)对居民消防宣传教育率不低于90%,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90%。

四、“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一)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科学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将公共消防安全纳入城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平台、消防站、训练基地、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并逐年实施。2021年,启动台城街道、广海镇、海宴镇、斗山镇4个镇(街)的消防专项规划编修;2022年,开展消防专项规划专项督查,推动规划落地执行。

2.抓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消防供水设施纳入市政道路设计范畴,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大市政消火栓补建、改造力度。2025年前,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600个,建成消防取水平台10处,基本形成以市政消火栓为主体、以消防应急取水平台为补充的消防供水保障体系。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结合城镇路网建设,消除断头路、尽端路,城镇道路、桥梁、隧道、渡口、地下管沟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车通道宽度、转弯半径、间距、限高、承载力以及回车场地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城市油气能源供应设施规划建设,同步规划、建设配套消防设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将市政消火栓等市政消防水源养护纳入智慧消防管理系统,提升消防水源管护水平和安全管控能力。

3.增强城市消防救援站力量。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广海消防救援站按照国家应急救援队的要求,从人员数量、车辆装备、灭火救援装备、防护装备、特种攻坚装备、通信装备、训练装备等方面进一步增强。根据《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大建设项目部署,配套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救援站点等多种形式,加密城市消防救援队站布点,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消除城市消防救援站空白点,基本实现陆上城市消防救援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2021年,规划用地15962平方米,预算投入4500万元,开工建设台城南区特勤消防站,并于2023年12月完成建设,投入执勤备战。2024年底前在下川岛建成1处城市普通消防站。应对水域救援,近期由附近的新会崖门水上消防站提供救援服务,远期在广海湾鱼塘港附近新建1处水上消防站。

4.加强乡镇消防队建设。按照“反应灵敏”的工作要求,结合推动城乡融合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增强乡镇消防队,建立“小事故乡镇队及时处置,大事故城市队合力攻坚”的力量体系。“十四五”期间,将5支原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斗山镇、海宴镇)升级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整改4支二级乡镇专职队(上川岛、都斛镇、赤溪镇、汶村镇)。“十四五”期间,针对已建成的乡镇消防队,持续完善建队标准,确保2025年底前,所有应建一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营房、车辆、人员、经费等达到相应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队标准。2025年前,全市新增1支县级消防志愿服务队、4支乡镇级消防志愿服务队,新增7000名消防志愿者,进一步壮大消防救援力量。

5.做好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村委会、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义务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十四五”期间,扩大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覆盖面,完成13所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推进珠影星光城、万达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新保健院、广旭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内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快重点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加强对其消防业务的培训

6.配强攻坚专业消防队力量。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协助江门完成广海江门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配齐模拟训练设施,聘请懂组训、懂施训的初、中、高级教员,对台山城市消防站、乡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所有消防员进行特训,提高消防员的专业水平。瞄准“主力军和国家队”的重大定位,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根本标准,组织全市指战员尽快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特点,研究救援技战。“十四五”期间,针对我市灾害事故特点和实际,重点推进建设森林火灾、台风救援、水域救援、交通事故处置、地质灾害、危化品事故救援、核生化救援专业队,推进综合化、常态化、实战化演习演练,不断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7.增强消防装备配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和省政府要求,实现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器材和抢险救援器材配备达标率100%、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配备达标率100%。着眼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抓紧配备应对森林火灾、台风救援、水域救援、交通事故处置、地质灾害、危化品事故等必须的特种车辆装备和工程装备器材,强化应急通信和战备保障建设。针对森林火灾救援,加强供水灭火、监测通信、全地形运载等装备的配备,重点配备远程供水车组、高压消防车、便携式水带、便携式机动泵、新型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森林火灾密集阵感知巡检及投弹灭火全自主无人机装备等供水灭火装备;配备卫星通信装备、通信方舱指挥车、无人机、红外望远镜等监测通信装备;配备适用于山地救援和森林灭火、带喷淋自保系统的越野底盘消防车和可快速开辟隔离带的伐木工程机械,配备饮食保障车、宿营车、应急供电车等战保车辆。针对台风洪涝灾害救援,重点配备专业防护、搜索定位、远距通信、水下通信、人员转运、全轮驱动消防车、绳索救援、水面救援、水下破拆、舟艇运输、排涝抢险、复杂水域无人应急救援等装备,提升台风抗洪抢险能力。针对建筑密集度高的老城区、城中村及乡村旅游民宿,配备消防机器人、小型消防车、具有灭火救援功能的短轴距云梯消防车。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南区特勤消防站消防车辆配备要达到标准要求。根据全市消防站建设实际情况和消防车辆服役年限,逐年更新淘汰超期服役、技术性能差的消防车。2021年,规划新增1辆12吨泡沫消防车;2022年,规划新增1辆高层供水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2023年,规划新增1辆登高平台消防车(50米以上)、1辆器材消防车、1辆宣传消防车;2024年,规划新增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50米以上)、1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025年,规划新增1个远程供水车组。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领导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细化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消防工作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建强实体化运行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有机构负责、有负责人员、有预算经费、有办公场所,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切实保障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

2.落实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行业部门要按照“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实施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建立信息互通、联合审批、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管共治。

3.落实单位自身主体责任开展大约谈,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实现从“检查”到“督改”的职能转变。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实现消防控制室规范管理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巩固提升“四个能力”。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年度落实情况考核机制,将考核情况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个人信用档案挂钩,与职业准入资格挂钩。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达标工程,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依法自我管理、消防责任自负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4.强化公民参与消防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督促公民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严厉查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谎报火警等消防违法行为。加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运用,加强曝光力度。探索建立社会单位和公民消防诚信档案,将社会单位和公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个人,给予适当表彰。

(三)强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

1.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充分发挥专业安全评估机构、地方高校以及消防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优势,运用科学合理的危害辨识及危险评价方法,设定评价指标项目和权重系数,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估标准和体系,开展定性、定量和综合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机构建立以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法制、重点管控、宣传教育、社会治理、综合保障、应急救援、工作考核为重点的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为“平安台山”建设提供可量化的消防安全标准。完善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形成常态化与重大活动火灾风险评价预警通报机制,推动火灾风险评价社会化,监测研判消防安全动态,定期汇总、发布火灾隐患和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风险。

2.强化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1)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以及长输管道、燃气运输等相关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压实燃气经营企业责任,确保做好燃气管道设施管养;重点防范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用户端的燃气事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城市燃气管线设施,全面排查到位,及时更换;及时排查整治燃气站场、涉燃气运输企业等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用户使用燃气安全隐患,及时纠正燃气用户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设备、器具等不规范行为。通过排查、教育、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规范燃气使用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2)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行动。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新兴产业以及文物建筑、博物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对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场所存在的突出风险排查,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3)开展消防车通道整治行动。围绕消防车通道和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现有停车资源,并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互通,全力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问题。

4)加强乡村地区火灾防控。乡村地区受地理环境、季风性气候和村落居住分散、道路交通情况复杂等因素影响,加之村内可燃物无序堆放,村民住宅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等,存在诸多火灾隐患。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配合市政府打造乡村振兴“七强八改九提升”之强化消防安全,完善全市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建设,提升乡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3.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1)完善城乡智能立体消防体系建设。构建消防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新形势下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的有效措施。完善城乡智能立体消防体系建设,推进台山市创建“全国首个智能立体消防县级市”。围绕“市有消防大队、镇有消防中援、村有消防基站”的总体目标,继续强化、镇、村三级指挥调度救援体系,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风险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推广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纳入接入广东省社会单位管理平台远程监控。

2)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充分依靠镇(街)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城区、镇区以社区为单元,在乡村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构筑消防安全网格化责任体系,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全覆盖。用“责任链”密织消防管理网格,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居民自防自治、社区之间群防群治、相关单位协防协治的工作网络,将消防安全网格纳入综治管理网格和“智慧城市”建设之中。

3)深化“智慧消防”建设。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实现实时、动态、互动、融合的消防信息采集、传递和处理,通过共享信息资源、共治安全隐患、共管消防安全,为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重大活动安保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智慧消防”建设与运用应以人防为中心、以技防为重点、以物防为保障,逐步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满足火灾防控“自动化”、执法工作“规范化”、灭火指挥“智能化”、队伍管理“精细化”的现代城市消防安全需求。构建“智慧消防”体系,推动消防监督管理向消防安全治理转变,推动被动式消防向主动消防转变,推动火灾驱动向风险驱动转变,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四)提升灭火救援保障体系

1.提升指挥调度保障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并依托公安、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加快“台山市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并与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环保、气象、地震和医疗卫生等部门联勤联动。严格按照火情信息快、灾情信息准、舆情信息灵、要情信息全的要求,严格信息报送范围和时限,明确责任,层层把关,确保信息报送及时高效、全面准确,推动指挥调度工作精准管控,提高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效率。

2.提升应急通信保障按照落实《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的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优化应急通信装备和编成,提高在恶劣环境、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水平。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的消防无线通信网,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全面促进消防无线通信网络与灭火救援工作的深度融合,保证常规通信手段失效的情况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高消防救援队伍远程可视化指挥能力,加快尖端科技的应用步伐,加强可穿戴智能信息装备在消防单兵作战系统中的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指挥中心与单兵分队联为一体,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和水平。2021年城市普通消防站每站需配备2台天通卫星电话、1套车载4G终端;2022年城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每站需配备1套轻型卫星便携站;2025年前,城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需按每站3人的标准配齐专业通信人才。

3.提升战勤联动保障构建完整的消防救援队伍战勤联动保障体系,并将其纳入城市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加以建设和完善。战勤联动保障体系建设,从应对大型灾害事故的战时需要出发,坚持平时与战时相结合,队伍内部建设和协调社会功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布局合理、平战结合、功能完善、反应迅速、保障到位”的战勤联动保障体系。强化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采取多元化方式拓宽保障渠道,加强物资储备,提高保障能力;强化战勤保障车辆配备,配齐供气、供液、器材、抢修、饮食、加油、运兵和宿营八类战勤保障消防车,满足战勤保障任务需求。切实加强战勤保障机制建设,实现调度指令化,精准管控,责任明确;力量调集集群化,响应迅速、联动高效;社会资源联勤化,适时调配、按需调配。

4.健全经费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组通字〔2019〕37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38号),建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体系,确保消防经费投入实现稳定增长,有效保障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训练、消防装备配备、消防宣传等消防工作,按规定足额保障消防指战员、专职消防队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建立实行消防员就医“绿色通道”制度,改善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消防指战员退出的工作安排,消防指战员在职教育、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及入托等困难。从消防特殊行业和经费保障的实际出发,将高危补贴、生活补助、伙食补贴、消防员人身伤亡保险经费等纳入财政统筹。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的业务经费。组建志愿消防队的政府、单位和组织应当提供消防装备、设施、训练等经费。

(五)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1)加强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用火用气用电安全常识、应急自救知识和事故案例,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对火灾和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全面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等弱势群体居住、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居民、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组织幼儿园、中小学、技工学校开展集中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抓好林区森林防火户外宣传物、警示物设置工作,合理确定宣传警示物的布设密度和设置标准,确保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做好森林防火意识、安全自救知识和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安全自救知识宣传到位,林区用火制度家喻户晓。按照预警运行机制,做好预警信号的发布和宣传工作,扩大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公告的知晓面,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

3)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台山地处南海之滨,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加快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救援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4)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火灾多发高发期消防宣传。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宣传。加强对燃气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宣传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防灾御灾的能力。开展校园消防宣传。根据《广东省教育系统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实施“青少年消防安全培育计划”,通过落实教育计划,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课堂教育,高中、技校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和军训国防教育内容;优化教学资质,科学系统设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年级消防安全知识教学内容,牢固树立学校消防安全理念,进一步提升师生消防安全常识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格局,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开展家庭消防宣传。针对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场所,开展家庭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防护意识。开展弱势群体消防宣传。针对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抗御火灾及逃生能力差的特点,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强化消防意识及自救能力。

2.完善消防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各镇(街)、市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单位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保安人员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社区应建立由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协管员、志愿者、预备役人员等参加的消防宣传队伍;农村应建立由基层干部、群众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积极推动消防教育馆(室)、宣传车、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施建设。

3.完善消防宣传教育服务措施秉承“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工作理念,积极创新宣传方法,不断整合资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夯实社会消防宣传基础,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充分调动社会群众关注消防的积极性,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育消防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居民群众“安全自查、隐患自除、初火自救”的能力,筑牢防范消防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各镇(街)要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纳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范围和评价体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公众安全科技普及活动,以及科技旅游景点、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等范畴,通过财政投资建设、社会力量兴办等方式,拓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渠道。

4.完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新媒体宣传工作,建立消防公益广告常态化播出机制。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影视、户外LED显示屏、等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网页,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微博、微信等“微平台”定期向目标人群发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消防安全提示信息,积极与广大粉丝互动交流,努力搭建警民沟通互动桥梁。丰富消防宣传教育载体,进一步升级打造消防宣传服务站、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消防主题公园,建设市级消防科普教育体验基地、市级全媒体中心;强化“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规范、完善开放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培训工作,扶持打造优质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加大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力度。

五、“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强化责任意识,将“十四五”消防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要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把规划的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年度的建设项目和发展政策中。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做好规划项目的年度检查,及时上报实施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强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完善评价机制,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准确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在规划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保障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为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资金扶持

各镇(街)要进一步健全消防经费保障体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做好消防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全面落实消防指战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等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实际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招聘使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工资收入水平应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应与其职业等级、绩效等相挂钩。将村(社区)的消防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继续将消防装备、信息化、营房基础设施、战勤保障基地、消防水源建设等项目予以重点保障,推动全市消防事业有序发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本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及相关要求,领会规划精神和消防事业发展方向,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消防科普教育长效机制,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促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街)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将消防规划和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将消防规划和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和消防行政问责,对履责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严肃查处,提高问责综合效果。



附件1

台山市“十四五”时期消防站规划新建一览表

编号

镇(街、区)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实施时间

等级

基础建设投资

估算(万元)

备注

启动时间

(年)

建成时间

(年)

1

台城南区

特勤消防站

15962

8500

2021

2023

特勤消防站

4500

《江门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

川岛镇(下川岛)

城市普通消防站

10000

2700

2023

2024

二级普通消防站

2500

本规划

3

广海镇

消防训练基地

75330

37660

2023

2024

一类支队级

训练基地

21000

《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总结及“十四五”时期工作计划》

注:台城南区特勤消防站的基础建设投资估算根据新冠病毒疫情导致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2

台山市“十四五”时期消防站规划提升、整改一览表

编号

镇(街、区)

项目名称

现状用地面积

(㎡)

用地面积

规范标准

(㎡)

现状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规范标准

(㎡)

整治类别

实施时间

等级

基础建设投资
估算(万元)

备注

启动时间(年)

完成时间(年)

1

大江镇

专职消防队

1250

1000-1200

500

600-700

升级

2022

2023

一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130

根据《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总结及“十四五”时期工作计划》,四九镇消防队远期需搬迁至洞美片区

2

水步镇

专职消防队

1324

1000-1200

570

600-700

升级

2021

2022

一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20

3

四九镇

专职消防队

1700

1000-1200

800

600-700

升级

2021

2022

一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90

4

斗山镇

专职消防队

590

1000-1200

160

600-700

升级

2024

2025

一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310

5

海宴镇

专职消防队

600

1000-1200

190

600-700

升级

2024

2025

一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300

6

都斛镇

专职消防队

800

700-850

130

400-500

整改

2022

2023

二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130

本规划

7

赤溪镇

专职消防队

350

700-850

500

400-500

整改

2021

2022

二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20

8

汶村镇

专职消防队

400

700-850

195

400-500

整改

2022

2023

二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120

9

上川岛

专职消防队

120

700-850

240

400-500

整改

2024

2025

二级乡镇

专职消防队

230

《江门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合计

1350

——


附件3

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志愿者服务队规划建设一览表

编号

年份

县级消防
志愿服务队

乡镇级消防
志愿服务队

消防志愿者
人数(人)

服务队所在镇(街)

1

2021

1

0

3000

台城街道

2

2022

1

1

4000

台城街道、大江镇

3

2023

1

2

5000

台城街道、川岛镇、赤溪镇

4

2024

1

3

6000

台城街道、水步镇、斗山镇、海宴镇

5

2025

1

4

7000

台城街道、四九镇、白沙镇、广海镇、北陡镇

附件4

台山市“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一览表

编号

镇(街)

计划建数(个)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规划新建消火栓投资估算(万元)

1

台城街道

180

36

36

36

36

36

144

2

大江镇

40

8

8

8

8

8

32

3

水步镇

30

6

6

6

6

6

24

4

四九镇

40

8

8

8

8

8

32

5

三合镇

20

4

4

4

4

4

16

6

白沙镇

40

8

8

8

8

8

32

7

冲蒌镇

10

2

2

2

2

2

8

8

斗山镇

35

7

7

7

7

7

28

9

都斛镇

5

1

1

1

1

1

4

10

赤溪镇

20

4

4

4

4

4

16

11

端芬镇

25

5

5

5

5

5

20

12

广海镇

35

7

7

7

7

7

28

13

海宴镇

45

9

9

9

9

9

36

14

汶村镇

25

5

5

5

5

5

20

15

深井镇

10

2

2

2

2

2

8

16

北陡镇

20

4

4

4

4

4

16

17

川岛镇

20

4

4

4

4

4

16

合计

600

120

120

120

120

120

480

备注:根据《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市政道路超过60米时应在道路两侧交叉错落设置。

附件5

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取水平台建设规划一览表

编号

时间

规划数量(个)

位置

备注

1

2021年

2

台城(金星湖附近)

水步镇(长坑水库边)

本规划增配

2

2022年

2

大江镇(公益埠渡口广场潭江附近)

四九镇(四九桥四九河附近)

3

2023年

2

斗山镇(斗山广场斗山河附近)

汶村镇(横山码头附近)

4

2024年

2

赤溪镇(国道G240大马河附近)

海宴镇(国道G228海宴河附近)

5

2025年

2

广海镇(烽火角大同河附近)

赤溪镇(大坑水库边)

合计

10

——

——


附件6

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建设规划表

时间

车辆类型

单价(万元)

数量(辆)

参考价格(万元)

小计(万元)

2021年

泡沫消防车(12吨)

220

1

220

220

2022年

高层供水消防车

380

1

380

580

抢险救援消防车

200

1

200

2023年

登高平台消防车(50米以上)

550

1

550

718

器材消防车

28

1

28

宣传消防车

140

1

140

2024年

举高喷射消防车(50米以上)

550

1

550

800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250

1

250

2025年

远程供水车组

860

1

860

860

合计

——

——

——

——

3178


附件7

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编号

项目

备注

1

1.2021年城市普通消防站每站需配备2台天通卫星电话、1套车载4G终端;2022年城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每站需配备1套轻型卫星便携站;

2.2025年前,城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需按每站3人的标准配齐专业通信人才。

本规划增配


附件8

台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装备配备一览表

编号

时间

项目

消防装备估算

(万元)

备注

1

2021年

基本防护类、特种防护类、空气填充泵、五点式全身吊带、潜水装具2套、水成膜泡沫、橡皮艇2艘、冲锋舟2艘、其他类(台城救援站、广海救援站各配置)

160

本规划增配

2

2022年

特种防护类、抢险救援类、水上救援飞翼2台、雷达生命探测仪、高空救援类、液压破拆工具组、其他类(台城救援站、广海救援站各配置)

160

本规划增配

3

2023年

抢险救援类、灭火救援类、森林消防远程移动高压消防泵、雷达生命探测仪、复合式有毒气体探测仪2台、堵漏器材、手持声呐探测仪2台、其他类(台城救援站、广海救援站各配置)

160

本规划增配

4

2024年

重型支撑套具、基本防护类、特种防护类、高空救援类、移动照明灯组、水面救援机器人、其他类(台城救援站、广海救援站、南区特勤消防站各配置)

220

本规划增配

5

2025年

基本防护类、特种防护类、水域救援服20套、高城灭火器材、空气填充泵、大功率手台机动泵2台、其他类(台城救援站、广海救援站、南区特勤消防站各配置)

220

本规划增配

合计

920

——


附件9

名词解释

1.“五进”:是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2.“三小”场所:是指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3.“三合一”场所:是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企业。

4.“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5.“智慧消防”:是指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等最新技术,配合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火警智能研判等专业应用,实现城市消防的智能化,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率、改善执法及管理效果、增强救援能力、降低火灾发生及损失。

6.“消防取水平台”:当消防车道能通至天然水源时,可在靠近天然水源处修建供消防车停靠取水的消防应急取水平台。取水平台应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面积不应小于15米×15米,承重不小于36吨,坡度不宜大于8%,且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最大吸水高度在枯水位时不应超过6米。

7.城乡智能立体消防:以“市有消防大队、镇有消防中援、村有消防基站”的总体目标,以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为支撑的智能立体消防体系,不断强化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8.“消防业务费”:是指市政府用于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执行消防任务时必须开支的经常性、消耗性支出和车辆、装备器材购置等经费(不含基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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