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谨慎!谨慎!谨慎!
  • 2026-07-10 19:41:51
  • 来源: 台山发布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近年来,不少未开发、未正式开放的“野游点”在社交平台走红,但其背后暗藏着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多起真实事故警示我们:野游风险重重,擅闯还可能涉嫌违法。

  案例一:

  擅闯自然保护区露营,违规用火被罚千元

  广东深圳4名游客轻信网络传言,擅自进入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牛奶排”露营,被巡查发现后活动被当场叫停。经调查核实,4名涉事人员行为均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内容,其中1名涉事人员同时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名人员处以1500元罚款,对其余3名涉事人员予以训诫教育。

  案例二:

  闯入核心保护区被困,面临高额罚款

  广西7名驴友违规进入广西防城港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徒步,夜间迷失方向被困深山,经救援人员彻夜搜寻才安全脱困。2026年3月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核心保护区内,除科研、应急等少数法定情形外,禁止人为活动。涉事人员已被立案调查,拟处10万元以下罚款;若造成生态破坏,还将责令修复并处最高500万元罚款。

  案例三:

  走野路探险致坠亡,组织者被拘留

  江西11名驴友自发相约,避开景区正规路线,闯入江西庐山五老峰“四峰涧”明令禁止区域探险,1人攀爬时不幸坠亡,其余10人因天黑路险、信号中断被困深山,经救援队伍28小时连夜搜救,被困人员才全部获救。最终,活动组织者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其余9名参与者各被罚款200元。

  别再轻信“小众秘境”“网红野游点”攻略了!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危机四伏,一旦遭遇迷路、坠崖、山洪等险情,救援难度极大,极易酿成悲剧。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未开放区域徒步、露营、探险,不只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更是违法行为!轻则受到行政处罚,若私自进入特殊禁区,重则还会触发刑事责任!

在此呼吁广大游客:

请理性选择出游路线,

守规则、不猎奇,

平安才是最好的风景。

户外游玩有哪些风险需要警惕?

安全攻略请收好!

2.jpg3.jpg4.jpg5.jpg6.jpg7.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