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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台城地区2026年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 2026-05-21 17:10:54
  • 来源: 台山发布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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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台山市台城地区2026年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台城地区新宁中学、新宁中学李树芬校区、培英中学、育英中学、培正中学、更开中学、居正学校以及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以下简称广大台山附中)、武溪中学、学业中学等10所学校,计划全部或部分面向台城地区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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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生办法

  遵照“划分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户籍、房产登记地址等实际情况,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区域生源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产权独立”优先安排、“房户分离、挂靠户籍”统筹安排的原则分配学位。

  (一)学区生分类别招生

  1.学位资格类别

  第一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一类。

  (1)应届毕业学生(简称学生,下同)户籍与家庭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等,下同)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父母共同或父母一方单独100%拥有,学生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生

  2026年6月25日(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期限,下同)前

  入户本址。

  (2)学生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学生父母在台城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生及其父母在台城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下同),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生

  2026年6月25日前

  入户本址。

  (3)港澳台籍(即香港、澳门和台湾户籍,下同)学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父母共同或父母一方单独100%拥有,该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址一致,该生

  2026年6月25日前

  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类:

  上述第一类情况中,其他条件符合,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第二类。

  (1)房产产权不足100%,但不少于50%(即房产权属人除上述“第一类(1)(2)(3)”列明的人员外,还包含其他人员,下同)。

  (2)学生

  2026年6月25日及以后

  入户本址或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第三类:

  学生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该生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

  第四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四类。

  (1)学生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且户籍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但与家庭房产地址不一致。

  (2)学生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但家庭房产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或共同拥有。

  (3)学生属单位集体户籍

  满半年以上(2026年6月25日为准)

  ,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一致,并在报读学校学区内,该生在台城无直系亲属家庭房产。

  (4)上述“第三类”情况中,若房产产权不足100%且不少于50%的。

  2.学位安排办法

  地段划分生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上述资格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四类的顺序依次安排到学校就读。

  如学区内的学生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全部安排入读;如学区内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资格类别依次安排入读,即安排第一类后,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类,以此类推。若某一类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则该类学生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名单,未能取得学位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非台城户籍且在台城没有直系亲属房地产权证的台城地区小学毕业生

  以毕业生信息预登记时提供的原籍户口簿、家庭居住地(长期租住、寄居房子)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读。

  (三)港澳台籍小学毕业生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台籍学生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为台城地区)且在有效期内,按有台城户籍安排就读。

  (四)台山市台城街道外其他乡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有台城户籍或在台城有直系亲属房产的台城街道外其他乡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026年6月15日—25日

  在本镇中心小学办公室报名登记。各镇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将报名名单交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备案登记,由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读。

  (五)台山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有台城户籍或在台城有直系亲属房产的台山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

  2026年6月24日—25日

  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报名登记,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读。

  (六)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子女

  为提高我市学校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凡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职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结合各学校招生实际和申请意愿,可统筹安排其子女入读其任职学校。

  (七)政策性照顾生

  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7〕44号)。

  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2024〕16 号)。

  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98号)。

  ⑤符合上级其他政策照顾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

  按照上述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照顾。于

  6月16日—18日

  到教育局107室报名并核实资料。按照学生申请意愿,结合实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

  三、小学毕业生信息预登记

  台城地区小学毕业生由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组织进行信息登记,再由初中学校现场验证核实信息。

  其他乡镇具备在台城就读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各镇中心小学组织进行信息登记,并于

  2026年6月25日前

  交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汇总,再由初中学校现场验证核实信息。

  四、现场资料核准

  (一)有台城户籍或台城家庭房产的学生

  符合报读新宁中学(第一至四类资格类别)、培正中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于

  2026年7月4日—5日

  分别到新宁中学、培正中学现场核准;符合报读其他学校条件或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含广大台山附中、武溪中学、学业中学)的小学毕业生于

  2026年7月12日—13日

  到相应中学现场核准并注册(详见附件1)。

  根据不同资格类别提供相应资料原件核查:学生的户口簿、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和购房正式发票(发票遗失的可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产权证权属人与学生直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或其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

  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含二手交易房产),以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市住建局出具的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不少于国家规定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等。

  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产交易(含二手房产交易)则不予认定,请提前联系办理。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二)港澳台籍的学生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以备核查: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三)非台城户籍且在台城没有直系亲属家庭房产的台城地区学生

  提供原籍户口簿、家庭居住地(长期租住、寄居房子)的有效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台山购买社保

  满一年以上

  的证明材料

  (四)政策性照顾生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符合①文件的学生要提供:

  户口簿,市公安、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7〕44号)。

  符合②文件的学生要提供:

  户口簿、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

  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2024〕16 号)。

  符合③文件的学生要提供:

  户口簿、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件、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级表彰)及以上奖励证书。

  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98号)。

  符合④文件的学生要提供:

  户口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消防救援人员证件。

  ⑤符合上级其他政策照顾文件规定的学生。

  符合⑤文件的学生要提供:

  户口簿,相应单位证明及政策文件。

  (五)核查说明

  提供的《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不动产权证》等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资料核查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户政、房产等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该学生将按照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情况处理,并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家长(监护人)相关责任。

  (六)资料有效期限

  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有效时间截止为

  2026年6月25日

  ,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五、分批招生

  (一)第一批

  1.

  新宁中学

  录取第一类学区生800人(含政策性照顾生),如果超出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就读(电脑派位方案另定、下同)。第二至四类学区生将统筹分别安排150人在培英中学、400人在广大台山附中就读。如错过报名时间,视为自愿放弃报读,则由教育部门另行统筹安排就读。

  具体操作:

  新宁中学第一至四类学区生在新宁中学核查资料,资料核准时,第二至四类学生自愿选择入读培英中学或广大台山附中,如某所学校超过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分流到另一所学校就读。

  2.

  培正中学

  录取学区生300人,余下学区生安排在武溪中学就读。

  具体操作:

  培正中学学区生在培正中学核查资料,资料核准时,学生自愿选择入读培正中学或武溪中学,如某所学校超过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分流到另一所学校就读。

  (二)第二批

  新宁中学李树芬校区、培英中学、育英中学、居正学校、更开中学、广大台山附中、武溪中学、学业中学

  同时各自招收学区生,学区生在

  7月12日—13日

  到所属学校核查资料,剩余学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就读。

  六、录取结果通知及注册安排

  (一)2026年7月10日—11日,新宁中学、培正中学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家长,家长也可关注学校公众号查看发布结果。

  (二)注册时间统一安排在

  7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统筹补录生注册时间:

  7月14日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联系电话:5577732。

  台山市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联系电话:5518141、5519212。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台山市教育局。

  附件

  1.台城地区2026年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及安排

  2.台城地区2026年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范围

附件1

台城地区2026年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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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台城地区2026年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范围

(以下学区示意图为大致范围,

具体请以文字表述为准)

01

台山市新宁中学学区

  学区范围:富居禧公馆、骏景湾豪庭、骏景湾悦峰、骏景湾悦成、骏景湾领悦、名门南苑、翰林雅苑、保利公馆、保利新公馆、保利和公馆、钜悦广场、万达广场、盛世华府、敏捷悦府、敏捷誉府、雅居乐花园、海骏达花园、华浩国际城、华浩花园、华浩名庭、翠湖豪庭、幸福里、钻石湾豪苑、畔山豪门雅苑、天朗明庭(沙岗湖路196号)、凯旋豪庭(横湖路2号)、云著公馆、悦榕湾明庭、沙岗湖路凤凰大道南侧居民、碧桂园(碧海云天、翠林花语、翠山湖畔、翡翠香堤、澜花语岸、盈水翠庭、盈水翠苑、云水鸣翠、翠山蓝天、花满园、花园里、花地、映翠湾、繁华里、沄璟豪庭、缤纷花园)、龙湾三境、星光城、东原印江山府、星湖壹号院、悦滨府星耀、横湖村委会原籍村民、廛溪村委会凤凰大道南侧村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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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台山市新宁中学李树芬校区学区

  学区范围:高品区、博富•福美城、隆泰尚筑、昌大昌广场、富居悦公馆、星徽苑、时代名庭、东城天汇、中兴广场、耀东明珠、东富花苑、香雁湖村委会、西湖工业区、金珠村、长岭村委会的东湖村、舜德路、天玑、嘉裕花园、文华雅诗、雅居乐御宾府、君悦花园、金福花园、奥园禧悦台、海怡雅居苑、炳礼路、陈宜禧路的润华大厦以南、源华苑、明珠花苑、东方名城、名门誉景、名门东苑、城市花园、海园华侨新村(丽景园)、台东路(原富城大道路段)、富居天悦、富居天福、三多里、景三新村、景福里、白石路、东城华侨新村单号、廛溪村委会,环市东路1-52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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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台山市居正学校学区

  学区范围:台东路、河滨东路、秀荷花城、丰华里、环南一里、环南二里、环城南1至47号的单号、南门路双号、南门一巷、南门二巷、南门三巷、南门五巷、南门六巷、环北大道93至123号的单号及123号以后、石花华侨新村、石花路、石华路、石花公园路、安福里、台山一中、台山党校、上坑村、园田(新)村、圣堂坑村、圣堂路、美琴(村)花苑、东郊路、东城大道、东城华侨新村双号、教育(路)新村、侨雅花苑、千禧爱琴居、园田社区的东和村、园美路、怡华苑、陈宜禧路的千禧大厦以北、美嘉华庭、时代广场、富居天禧、博雅华府、博雅华府二期、步步高豪庭、阳光豪庭、嘉旺国际公馆、富居壹号公馆、富居晖公馆、津华苑、上朗路、南坑村委会、长岭村委会(不含东湖村)、大亨村委会、安步村委会、石花村委会等。

居正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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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台山市培英中学学区

  学区范围:利华豪苑、沙岗湖路1号至盈富花园路段、台冲路、金湖路、盈富花园、祥兴雅居、碧华园、盛世花园、鸿福豪庭、廛溪公租房、龙翔花园、锦绣花园、金湖豪庭、东方华城、礼边村委会、上朗社区辖区内自然村、盈翠苑(街)、龙湾路、凤凰街(1—390号双号、1—291号单号,即凤凰大道与凤凰街交界红绿灯处以北)、环市中路、中环广场、凯悦华庭、凤鸣天阙、沿河中路、环市东路53号起、东方豪苑、东方广场、雅景花苑、南门路单号、环南后街、南门四巷、丰和里、环城南路2至48号的双号及48号以后、双亭街、果园村、千禧花园、洪湖路、光兴路、三台路、一市路、通济路、河滨中路、和平路(巷)、宝光里、圣元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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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台山市育英中学学区

  学区范围:水南村委会、朱洞村委会、泡步村委会、筋坑村委会、岭背村委会、平岗村委会、罗洞村委会、淡村村委会、桂水村委会、圆山村委会、白水村委会、河北村委会原籍村民、城西的庇厚村、富国庄村、富国新村、长盛村、周源村、龙边村、桂水路、台荻路、五龙(龙舟地、龙华里、龙光里、龙田里、龙河里)、沃华中心广场、龙华路、龙舟路、塔山路、北乐(新)村、百乐园、富丽园、彩宁路、东尧路、仁孝路、新桥路、宁桥路、新朗路、龙兴苑、龙腾豪苑、龙山花园、海湾路、海宁路、金海湾、祥龙(一、二路)、祥龙轩、荣华花园、环市西路的双号和95号以后的单号、富居天逸、华侨花园、金碧花园、怡景花园、碧翠园、台沙路、碧桂园荣汇世家、合新路、城西茂林村、骏逸华轩(环市西路50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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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台山市培正中学学区

  学区范围:北郊路54号以后的单号、桥湖路40至188号的单号及189号以后、站西路、富华新村、兴华花园、永和市场、朝阳(路)新村、彩虹(路)花苑、长兴华府、沃澜明轩、碧涛园、骏景园、骑龙新村、龙宁雅苑、美景新村、台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坑工业区、高新路、枫情尚城、东方华庭、德富楼、恒大翡翠华庭、乔林村、湖尾新村,仓下社区辖区自然村、板岗村委会、北坑村委会、沙坑村委会、河北村委会、三社村委会、城北的南庆村、石洞村、六福山庄、桥湖龙安新村、侨苑新村、嘉华苑、南安村等。

培正小学毕业生可直升培正中学初中部就读;城北的南庆村、石洞村、六福山庄、桥湖龙安新村、侨苑新村、嘉华苑、南安村等可选择更开纪念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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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台山市李谭更开纪念中学学区

  学区范围:城西洗布山村、南昌盛村、南昌新村、南盛路、台海路、环市西路93号以前的单号、环城西路、健康路、环城北路、中山路、县前路、正市街、迎朗路、草朗(横)街、草朗一、二巷、平安街、菜市街、青云路、青云一巷、东云路、城东(一、二、三、四巷)路、环南一、二、三、四巷、前进新村、环北大道1至91号及92至122号双数、平湖路、岑边村、台西路、中和街、南昌街、西荣街、北盛街、北塘路、二塘路、西岩路、革新路、南塘路、桔园路、人民路、西濠路、西安路、东华路(巷)、新河路、西南路、北郊路53号前及54号以后的双号、桥湖路39号以前及40至188号的双号、均和(新)村、桥湖南胜(新)村、城北的南庆村、石洞村、六福山庄、桥湖龙安(新)村、侨苑新村、嘉华苑、南安村等。

城北的南庆村、石洞村、六福山庄、桥湖龙安新村、侨苑新村、嘉华苑、南安村等可选择培正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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