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台山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持续生效中!
山火猛于虎!
防范森林火灾,你我有责
人为或过失引起火灾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起来了解森林火灾案例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杜绝侥幸心理
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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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3月22日12时40分许,台山市广海镇团村村小坑水库附近山头发生火情。接报后,台山市马上组织市应急救援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广海镇应急救援队等应急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经过全力扑救,当日14时10分许,明火已被成功扑灭,无人员伤亡。 随后,当地派出所迅速查明起火原因。经查,该起火情系广海镇一群众黄某某违规携带火种上山而不慎点燃周边杂草而引发的火情。嫌疑人黄某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广海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并责令在限期内复绿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3月25日10时许,台山市森防指办公室接到深井镇那北村南平村一柠檬果园附近突发火情。接报后,台山市迅速组织市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深井镇半专业消防队,共计110人火速奔赴现场处置火情。经过全力扑救,当日13时10分许,明火已被成功扑灭。然而,当日14时许,受大风天气影响,火场出现复燃情况,火势迅速蔓延,台山市立即组织二次扑救行动,并于当日17时许,成功将复燃明火彻底扑灭。 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迅速查明起火原因。经查,该起火情系深井镇那北村淡水村群众廖某某在祭祀过程中,违规用火不慎点燃周边杂草而引发的火情。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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