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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街道关于开展农村空置房处置的通告
  • 2025-10-07 09:45:07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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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街道关于开展农村空置房处置的通告

  9月20日,江门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为做好农村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清除蚊虫孳生地,现就农村危破空置房消杀处置工作通告如下:

  一、处置范围

  (一)经鉴定属于D级的危破房;

  (二)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管护的危破房;

  (三)各类长期闲置废弃的畜禽圈舍;

  (四)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厂房、简易搭盖、附属建(构)筑物;

  (五)其他影响村容村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残垣断壁、破旧围墙、厕所等;

  二、危破空置房处置安排

  (一)即日起,由台城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村小组统一组织清理拆除处置范围内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明的危破房。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按照“应拆尽拆、宜修则修”的原则,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企业的危房由权属人自行拆除,并自行清理宅基地内各类垃圾杂物和地上附着物。若无能力自行清理拆除的,可由个人携宅基地使用证明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台城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村小组统一组织清理拆除。

  (三)2025年10月9日起,权属人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由台城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村小组依法对危破房内杂物进行清理或依法拆除。

  三、加强责任追究

  对因应拆未拆的危破空置房及建(构)筑物坍塌造成他人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权属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他人经济损失,同时由相关部门依法对权属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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