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
“惠”聚侨乡2023年台山市金秋购房优惠活动
将于9月28日至10月6日举办
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优惠政策
政策一:“换房可退个税”
内容: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二: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内容: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政策三:“认房不认贷”
内容: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政策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内容: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政策五: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
内容:“带押过户”,是指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卖方可不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金融贷款优先偿还卖家原有房贷。
政策六: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内容:2023年3月29日起,提高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二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1倍;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三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2023年3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政策七:人才购房政策
内容: 对承诺在台山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落户且在台山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一级至四级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比例发放)。
政策八:“交房即发证”
内容: “交房即发证”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税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新建商品房项目交付购房人时,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并申请“交房即发证”的项目购房人和房企,提供线上办理服务,实现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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