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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门这些补贴可以申请了!
  • 2023-01-06 09:56:42
  • 来源: 台山发布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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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就业政策实效,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清单》),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补贴政策及程序,提升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通补贴落地“最后一公里”。

 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赶紧转给身边的亲友

看看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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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

01 基层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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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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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应届高校毕业生

社保个人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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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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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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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创业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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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招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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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劳务协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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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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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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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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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江门市初创企业经营者

能力提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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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培育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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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南粤家政学历培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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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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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仅用于本清单内容)

  1.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2.劳务派遣单位: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3.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指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等文件规定被划为相应类型的企业。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划型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库、工信部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等途径进行判断。

  4.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界定,可参照本条解释。

  5.毕业N年内: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N年的特定时间段。

  6.应届毕业生:指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起算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准。

  7.家政服务企业:指雇用专业家政服务人员为社会家庭提供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的企业,企业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需涉及以下内容: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养老服务;养生保健服务;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病人陪护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等。

  8.家政服务人员: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人员。

  9.稳定就业:指处于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状态。

  10.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指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具体参照《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号)。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山区计划”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地在本市的,视同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11.社会组织:指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包括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等。

  12.初创企业: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清单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3.企业经营者: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股东、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的经营者。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统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的法人企业。

  15.重点用工企业:指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

  16.村(社区)“三委”:指村(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江门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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