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山法院海宴法庭积极参与驻镇“信访超市”解纷工作,联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的纠纷,妥善解决双方持续多年的货款拖欠问题。

陈某、刘某两夫妇从1998年起,长期到王某处购买钢材、玻璃等,20年来均有生意来往,按照双方的交易习惯,他们每年年底均会进行结数。2009年12月,经双方结数后,陈某、刘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据,明确其拖欠王某货款44739元,但一直没有归还。
2013年4月份,王某邀请陈某、刘某帮忙安装自家三楼铝窗,经双方结数,确认装修总费用为23923元,并用于抵扣拖欠的货款。后来,陈某、刘某分别于2014年6月、2014年12月、2016年2月、2021年2月先后四次偿还欠款合计8000元。此后,王某表示,陈某、刘某仍有货款12816元没有归还。
陈某、刘某却认为2013年期间为王某做的工程款已经抵扣部分货款,后来也现金偿还了剩余欠款,只是没记账,双方债务已经结清。
双方分别于2022年1月、3月、4月就此事多次到镇综治办进行调解,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该案件转移至海宴镇信访超市,由镇信访超市邀请海宴人民法庭与海宴镇综治办联合调处该起纠纷。海宴人民法庭庭长陈一飞法官通过详细询问案情得知,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陈某、刘某认为2014年6月、2014年12月、2016年2月、2021年2月曾经以现金方式偿还部分款项并提供陈某、刘某单方制作的凭证作为证据,但王某对此并不认可。

随后,陈一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并以双方多年生意合作情谊为突破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陈某、刘某当场向王某交付拖欠货款,长达二十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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