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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阴性!台山疾控发布提醒!
  • 2022-03-11 09:01:53
  • 来源: 台山发布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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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至9日,我市对旅游、住宿、商超、农贸(集贸)市场、普通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城际客运交通(含道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餐饮、KTV、网吧、酒吧、沐足、电影院、美容美发、建筑工地、加油站、环卫工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校外托管和辅导机构等20大类特定服务场所和“暴露性”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从业人员第三次免费核酸检测,共采样62783人,结果均为阴性。

  全阴性不等于零风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请广大群众继续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近期,国内多省市相继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3月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病例402例涉及吉林、山东、甘肃、陕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截至3月10日10时,全国有高风险地区9个,中风险地区150个,重点关注地区55个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

作出如下提醒

  一、凡近14天内有风险区或重点关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抵台山后,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对相关人员,将分类采取以下四项防控措施:

  1、对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14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进行14天(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市区之日起)居家隔离,强化核酸检测(第1、4、7、14天各检测1次)。

  3、对14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县区)及参照管理地市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及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核酸。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对14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县区)及参照管理地市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进行“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有外出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请留意自己的健康码,如健康码变成红码或黄码,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倡导所有江门市外来(返)台山的市民朋友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台山,抵达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各单位非必要不安排员工赴近期有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出差,及时掌握外地返台山员工旅居史、行程史等信息,并主动报告,配合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大对粤康码、行程码的查验力度,发现粤康码异常人员,要及时上报,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妥善处置,对行程码带星号人员,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并做好记录。不能提供有效期内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六、故意隐瞒、未及时报备或不遵守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

健康管理措施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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