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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返校时间定了
  • 2020-05-27 10:56:20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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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开学防控专责组召开第三次会议,总结我市中小学返校复课情况,对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复学复工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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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工作指引,会议决定:全市87所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6月2日起分批、分期,错峰返园返校,共涉及23105名幼儿,202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另,从即日起(5月26日),培训、托管机构由各机构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实地验收合格,公示后复工复课(具体复工复课时间由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托育机构具体恢复运营时间由卫健部门作出指引。


台山市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复工复课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复工复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复工复课前

  1.什么时候可以复工复课?

  从5月26日起,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根据市新冠肺炎开学防控专责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台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查自纠,准备充分后向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工复课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该部门通知具体复工复课时间。未经批准,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托管活动。

  2.如何保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要在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好复工复课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复课前的准备工作和复课后一日常规管理流程,应急处置预案要全面考虑到出现发烧、呕吐、干咳和其他疾病状况时,学生隔离、送医等程序,要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具体到事、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机构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操作演练工作要求,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

  3.哪些人群需要重点排查?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精准掌握每一个职工、学员返校前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情况。对28日内从境外、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与牡丹江市、吉林省舒兰市和吉林市、辽宁省抚顺市和沈阳苏家屯区等重点疫情地区返回师生员工,要提交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岗复学。同时,托管机构所有工作人员须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上岗。此外,校外培训机构经批准开始运营后,原则上只招收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已返校上课的学生(凭学校、幼儿园返校复学健康证明招收),没有学校、幼儿园证明的,要提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才能招收。

  4.需要配备哪些物资和设施?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要配备体温计、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工作服、鞋套、碘伏、洗手液、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机、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以及感冒药等药品,其中消耗品储备量不低于正常使用3天的用量,并建立台账掌握使用情况以便及时补充。校外托管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水龙头和设置1个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室(区),并做好通风、消毒等相关工作。

  5.家长要配合完成哪些工作?

  家长要根据我市公布的已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目录,选择适合的机构参加培训、托管,不能参加目录外机构培训、托管。同时,要主动为培训、托管机构提供孩子已返校复学证明,未返校复学的学生要提交健康申报卡,并如实说明“两史”情况。

  二、复工复课后

  6.如何做好场室清洁消毒管理?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开始运营后,要定期开展场室内外的清洁消毒,特别是用餐场所、休息室、卫生间的清洁消毒。其中课桌椅、床围栏、窗台、角橱、门窗把手、楼梯扶手、电话机、开关、洗手盆、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天至少早午各一次。休息室内学生枕巾、被褥等每周换洗一次。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并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7.托管机构学生接送车辆应如何管理?

  无空调的车辆应开窗通风,有空调的车辆到终点后应开窗通风。车内座椅、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也要早午各进行一次消毒。车内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 mg/L的消毒剂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无窗密闭的车辆,或在人员清空后用移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小时;或用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 mg/L的消毒剂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开启空调外循环通风换气。

  8.如何实行封闭式管理?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运营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把好门口关,除从业人员和学员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进入机构。同时,要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制度,做到逢进必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发现有发热(测量体温37.3℃以上,下同)、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并按要求送医就诊。

  9.托管机构提供用餐、午休服务时,如何有效分隔分散学生?

  严格落实分批单向就坐进餐制度,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寝场所人均面积要符合相关要求,就寝时保持同向,且头部之间距离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

  10.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要如何落实员工健康管理?

  对全体员工进行晨、午体温检测和体温登记,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报告等工作。加强员工疫情防范教育,所有员工上班前要进行自我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才上班,上班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均要佩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进入机构时须进行手部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上班期间,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及胸闷等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禁止带病上班。

  11.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如何合理确定招收学生人数?

  要根据培训、托管经营场所面积合理确定招收人员上限,严格防范因人员高度聚集产生的疫情传染风险。所有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学员人均室内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人,其中,托管机构睡室人均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12.如何落实机构内学生健康管理?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要精准掌握每一个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登记、跟进和通报有关信息。疫情期间,中小学生进入机构,必须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好口罩,严格落实学生手部清洁卫生措施,进入机构后、离开机构前、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使用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按照“七步洗手法”彻底清洁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及胸闷等症状的学生,先行将其安置在健康观察室,随后立即送往辖区定点医院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并协同家长报告学生所在学校,做好有关信息登记;落实好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各行政主管部门。

  13.如何确保食品安全?

  提供用餐的托管机构,厨房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食品采购、加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食品成品留样制度。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确保卫生;厨房地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 mg/L的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要按照操作说明书用紫外线臭氧消毒碗柜或高温加热消毒碗柜等消毒器消毒并注意保洁。

  14.怎样做好健康教育宣传?

  校外培训机构要设置醒目直观的宣传栏,或印发相应宣传资料,宣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地让从业人员、学生及学生家长掌握基本的防控知识和防护技术,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习惯,提高疫情防控和常见传染疾病意识和水平。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有需要的学生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托管,积极配合培训机构管理,主动为有需要的学生开具返校复学健康证明。

  15.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应当如何落实消防工作要求?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应按要求配备配齐备足消防器材,场室结构符合消防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复工复课。


台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开学防控专责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复工复课验收职责分工

文化教育类、体艺类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

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申请验收材料交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联系人:唐洁,联系电话:5528471。

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

由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申请验收材料交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系人:陈志劲,联系电话:5532363。

托育机构(托儿所):

由卫健部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申请验收材料交市卫健局家庭发展股。

联系人:赵兰蔼,联系电话:557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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