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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台山交警再破肇事逃逸案
  • 2020-05-08 09:59:38
  • 来源: 台山公安交警大队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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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下午6时许,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其丈夫当日凌晨3时驾驶电动三轮车被车撞伤,现在医院医治,肇事车辆离开现场,情况不明。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伤者所处医院了解情况。

  据调查,事发时伤者李某(男,4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正驾驶电动三轮车,从美琴市场出发前往广海路口蔬菜批发市场,行驶至园美路段时,突然被后方车辆碰撞。李某倒地后头部受伤,处于昏迷状态。之后有同行朋友路过发现,联系李某妻子将李某送往医院治疗。

  由于事发突然,李某无法提供任何关于肇事车辆的有效信息。事发路段为道路监控死角,民警于是对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终于在某路外监控录像里找到了事故发生的瞬间。画面中,一辆白色小轿车左前方和李某所驾驶的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撞倒李某后,肇事车辆没有片刻停留,径直驶离现场。然而监控并没有拍摄到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给侦破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民警调取沿途监控视频,逐一筛选排查,细致甄别,最终锁定号牌为粤JW***0的嫌疑车辆,并根据行驶轨迹在某汽车维修行找到该车。车辆左前方损毁,且附着蓝色油漆痕迹。民警通过比对,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民警随即依法传唤粤JW***0号小车驾驶人伍某(男,24岁,广东省 台山市人)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伍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事发时夜已深,精神有些疲劳,加上事故路段处于转弯位,且光线较暗,碰撞前并没看到三轮车。伍某自称当时心里害怕,为逃避责任便擅自驾车离开了现场。事发十几分钟后,不安的伍某打车再次回到事发现场查看,没有发现被撞车辆,于是又返回家中,并叫人把损坏的小车拖走维修。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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