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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公告
  • 2023-09-18 17:30:25
  • 来源:  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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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6日01时36分许,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在江门市海宴镇公角码头对开海域(21°44.671′N,112°31.125′E)查获一艘铁壳船。经检查,船上未发现有人员、装载货物及相关船舶证件。随后,执法人员将该铁壳船押回台山市上川岛三洲港码头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船特征如下:该船为铁红色艇体、钢铁材质,艇身无涂刷艇名艇号,船长约14米,船宽约3米,型深约1.5米,船身未悬挂涂刷船名船号,驾驶台装有一台多功能海图导航仪,海图导航仪外壳印有数字“628”字样;驾驶台下面机舱内装有一部柴油机,驾驶台后面机舱内装有一台型号为“156FC-HT”船用柴油发电机组,船舱内前部装备有一台橙黄色吊机,吊机臂上印有“HIAB”字样,驾驶台由绿色油布遮盖。 

  2023年3月17日,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在台山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协助调查处理公告》,公告期6个月,现已公告期满。依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和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的通知》(署缉发〔2001〕88号)等有关规定,该快艇认定为“三无船舶”。2023年9月17日由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作出没收“三无”船舶的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海警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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