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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流动测速点公示
  • 2021-01-11 11:33:57
  • 来源: 台山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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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4台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已由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完毕,检验结论均为合格,并已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测速地点及限速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5日结束)。具体测速点及限速如下:

  一、228国道6129公里900米,限速80公里/小时;

  二、273省道118公里,限速80公里/小时;

  三、228国道6159公里200米,限速80公里/小时;

  四、275省道35公里,限速70公里/小时。

  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切勿超速行驶。

台山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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