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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台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
  • 2020-10-30 21:48:39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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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台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台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公开征集台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项目范围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和《台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台府办〔2019〕1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包括:

  (一)制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规划或者政策措施;

  (二)制定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编制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或者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

  (四)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住房保障、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五)制定或者调整重大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

  (六)决定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实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意见征集的汇总单位是台山市司法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台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详见附表,一项一表)后,通过以下方式反馈:1.信函:台山市台城富城大道128号台山市司法局,邮编:529200;2.电子邮箱:sfj5528149@sina.com;传真号码:0750-5538453。

  附件:台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建议表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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