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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以用水权改革激发水资源要素市场活力
  • 2026-11-04 09:09:43
  • 来源: 台山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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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破解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配置结构性矛盾及“丰水低效”的问题,台山市以入选2025年全国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制度创新与市场培育双轮驱动,积极探索符合南方丰水地区特点的农业用水权改革路径。改革期间,台山市立足南方丰水地区实际,锚定核心目标、夯实管理根基,省、市、县三级协同发力,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节水有收益、用水有效率、发展有支撑”的农业节水新路径,实现了用水权从“无偿取得、有偿使用”向“有偿取得、有偿使用”的转变,取得了五项“第一”(即制定广东省第一个用水权交易基准价,出台广东省第一个县级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开展了广东省第一宗跨行业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权交易、用水权有偿出让),为全国同类地区水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

  一、制度先行,率先建立覆盖交易定价—交易流程—交易监管的法规保障体系。

  台山市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关键,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改革首要任务,率先在广东省建立起一套“立规矩、建机制、转观念、深落实、促循环”的完备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一是率先在全省开展用水权交易基准价定价机制研究。以全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节约水量为标的,综合考虑节水投入、供方合理收益和需方承受能力等,拟定用水权交易基准价,形成客观反映水资源价值和节水成本的交易价格机制,破解用水权交易定价无标准难题。二是配套制定用水权交易管理制度。在改革期间率先出台广东省首个县域用水权交易规章《台山市水利局关于水权交易的管理办法》,规范用水权交易行为,并创新规定“除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合理用水及市政府批准项目外,建设项目新增用水均需通过交易获得取水权”,推动水资源从“无偿取得、有偿使用”向“有偿取得、有偿使用”转变。配套制定《台山市用水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台山市用水权交易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台山市用水权收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夯实用水权交易制度基础。

  二、因地制宜,构建覆盖区域—取水户—用水户的三级用水权分配和明晰体系。

  台山市坚持以水权确权为基座,在区域用水权和取水户取水权分配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开展灌溉用水户水权明确工作,构建“区域—取水户(灌区)—用水户”三级用水权分配与明晰体系。区域层面,通过江门市下达的2030年的用水权总量6.95亿立方米,建立区域用水权初始分配台账。取水户层面,对连续三年实际取水量不足许可80%的取水户,累计核减水量478万立方米,通过取水权交易,倒逼取水户主动核减130余万立方米用水指标。用水户层面,以桂南水库灌区为重点,根据南方灌区小而散的种植户多、灌区闭合性差等特点和用水权属管理需求,创新实行“行政村—种植大户”并行的灌溉用水户水权分配模式,在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权明晰基础上,结合各行政村内种植情况,对连片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用水户单独核定用水权,将灌区农业用水权分配至16个行政村和110个种植大户,并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核发水资源使用权证,实施权证管理。

  三、创新模式,通过多元用水权交易实践畅通水资源—资产—资金盘活路径。

  台山市坚持以破立并举为重点,通过突破传统水资源管理局限,将用水权与质押贷款、资产运营转让、市场化交易结合,推动“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化,畅通水资源—资产—资金循环转化路径。一方面,依托市管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契机,在资产价值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基础上,将14座市管水利工程及相关物业经营权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出去,获得3.55亿元融资,实现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同时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项目竞得方在确保工程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等安全责任落实的前提下,利用工程取水权及其相关收益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有效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水利工程运维养护和用水权交易,实现多方共赢。另一方面,深化各类用水权交易实践,推动开展跨行业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用水权有偿出让,推动水资源向更高效率、更高效益的行业流转。探索用水权收储机制,培育收储—出让—交易多元融合的水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效益提升。

  四、强化监管,建立事前报批—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全链条交易监管机制。

  台山市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和用水权交易系统,建立覆盖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全面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通过出台《台山市水利局关于水权交易管理的办法》及配套制度,明确交易论证条件及事前交易合法性、材料完整性、标的真实性的审查要求,建立交易事前报批机制;通过台山市水权交易大厅进行交易过程监控和交易预警,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建立交易事中监控机制;结合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计量监控、水量核算等加强对交易双方用水行为的跟踪。改革期间,台山市累计完成4宗跨行业取水权交易、1宗用水权有偿出让、1宗灌溉用水权交易,总交易水量267.2万立方米,金额39.9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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