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房地产交易市场迎来传统销售旺季。为切实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9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主要房地产中介机构召开合规行政指导座谈会。
会上,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广告、宣传、价格、合同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合规行政指导。广告合规方面,明确要求各中介机构严禁使用法律禁止性表述,不得出现“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所有对外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市场竞争与价格管理方面,督促中介机构严禁编造虚假信息诋毁同业经营者,不得以“茶水费”“回扣”等形式实施商业贿赂;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全面公示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公示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实施价格欺诈。合同规范方面,要求各经营者严禁设置“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对涉及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必须以加粗等显著方式进行标识,并主动向消费者作出提示说明,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会议要求,各中介机构要对照本次行政指导内容及《房地产广告负面清单自查表》逐项排查、立行立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广告发布审核机制,全链条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参会企业代表表示,将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全环节自查自纠,确保广告宣传、价格公示、合同订立等各类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房地产中介行业日常监管,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推动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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