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道G240线台山市大江镇公益东头路段发生一起小汽车追尾碰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小汽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
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益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民警通过现场勘验,结合智慧新警务大数据分析研判,快速锁定肇事逃逸车辆,嫌疑人为30岁的伍某。
在民警的规劝下,慑于法律威严的嫌疑人伍某于当天凌晨3时许到大江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将伍某带至医院抽血送司法鉴定机构检验,经检验,伍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5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伍某交代,事发时自己正低头查找东西,没有看到同向在前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伍某在现场短暂停留,考虑到自己喝了酒,为了逃避酒驾责任便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的伍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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