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大江镇大江圩活化提质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
(项目代码:2020-440781-48-01-03731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大江镇大江圩。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提质改造长度约1.9公里,改造外立面积约23170平方米,涉及居仁路、安宁路、由义路、河边、北盛街、祥兴街、西荣街、西成街、市场街、南兴街、三角市、东盛街等十二条街道。改造内容为沿街立面改造、市政道路及人行道路改造、排水及电气线路改造、公共设施整治、景观及绿化改造、零星修缮,不新增用地。
四、项目由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总投资为1736.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65.96万元,勘察费17.23万元,设计费57.19万元,监理费43.68万元,其他费52.18万元。资金来源:镇自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大江镇大江圩活化提质工程用地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此项仅针对达到招标核准要求的项目)
八、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5日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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