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岛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台山市山咀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立项的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川岛镇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台山市旅游发展,同意建设台山市山咀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07814801824511)。
二、项目由川岛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川岛镇山咀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设6个客轮泊位(内侧及外侧分别布置3个泊位)及配套工程,在原有山咀客运码头及防波堤向海侧延伸,内侧泊位长98米,外侧泊位长101米,防波堤堤头段长22.5米。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32万人次。
(一)码头泊位
(1)平面布置
扩建码头的内侧前沿线与现有客运码头前沿线一致,客运泊位码头标准段宽度为15米,码头前沿顶高程为4.70米。近岸段因为与现有客运码头及防波堤相接,为避免原有斜坡式防波提脚影响外侧泊位停泊水域,码头衔接段局部加宽为31米,衔接段码头长度11米。防波堤堤头段宽度为15米,堤顶高程为4.70米,防波堤四周设置防浪墙,顶标高为5.70米。
在防波堤内侧及外侧均布置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客运泊位停泊水域宽17.6米,底高程为-2.30米;回旋水域圆形布置于码头前方,直径为59.6米,设计底高程为-2.80米。
(2)水工建筑物
包括客运码头(兼防波提堤身段)及防波堤堤头段
码头结构: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桩基采用Φ1000灌注桩,为削减波浪作用,在码头后方打入密排Φ1000灌注桩,间距100毫米,桩顶现浇帽梁,桩帽和帽梁上部现浇横梁,桩基与桩帽、横梁组成码头排架,码头部分共分2个结构段,共14个排架,排架间距为7.7米(一处为6.6米),每个标准排架下设3根桩基。横梁之间通过现浇纵梁连接,横梁为矩形截面,梁高1.40米,梁宽1米;纵梁为矩形截面,纵梁高0.8米,宽0.6米。纵梁之间为现浇面板,板厚300毫米,面板上部为现浇磨耗层,磨耗层最小厚度为50毫米。码头前后沿设挡浪墙,顶高程5.7米,前沿设150kN系船柱,前沿设D300×300×1000型橡胶护舷。
防波堤堤头段结构:堤头采用现浇墩台结构,桩基采用Φ1000灌注桩,桩顶现浇空心墩台,墩台高3.10米,底厚1.0米,中部设隔板,隔板高1.75米,宽1米,隔板之间现浇面板,板厚350毫米,面板上部为现浇磨耗层,磨耗层最小厚度为50毫米。墩台前后沿设护轮坎挡浪墙。
(二)配套工程
本项目配套工程包括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等。
五、经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核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17.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45.17万元,勘察费10.00万元,设计费90.71万元,监理费60.53万元,预备费190.83万元,其他费用319.78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山咀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证》(江国安建〔2019〕第13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台山市山咀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江交规建〔2019〕125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台山市山咀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江交规划〔2019〕1号)、《关于台山市山咀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台自然资函〔2020〕16号)、《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山咀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意见的复函》、《资金说明书》。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5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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