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台山市水利局关于用水权收储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用水权储备调节制度的工作要求,台山市结合自身水资源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方面,国家和省层面已明确要求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和储备调节制度建设,通过收储、出售、投放等方式加强水资源市场调节;另一方面,我市亟需通过建立规范的用水权收储机制,盘活存量水资源,将取用水户的节水成效转化为经济效益,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改造的积极性,同时保障生活、生态和粮食生产用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为全市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用水权储备调节机制。通过回收和回购节水结余,形成可调控的用水权储备库,增强政府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盘活存量水资源,优化配置结构。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基本生态和粮食生产用水,同时将收储指标向高效益、高效率产业流动。
(四)激发社会节水内生动力。通过回购机制使取用水户的节水成效转化为经济收益,引导企业和农业用水户主动参与节水改造和用水权交易,形成“节水—转让—增收”的良性循环。
(五)强化全过程监管。规范收储和处置各环节操作流程,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收储的定义、用水权收储和处置基本原则、收储机构等。用水权收储包括用水权回收和回购,其中,用水权回收是指对闲置的取用水指标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节水改造工程节约的水量进行无偿收回;用水权回购是对通过市场化交易获得的取用水指标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开展的节水措施节约的指标进行有偿收回。用水权收储和处置由我市水利局负责和组织实施。
(二)规定收储的类型及开展流程。明确了可进行回收和回购的用水指标范围,对用水权回收、用水权回购的开展流程详细说明,规定了回收、回购的有效期限以及用水权回购的定价标准。其中,用水权回收流程为告知、陈述申辩、决定、回收;用水权回购流程为征询、协商、回购,回购采取用水权交易方式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https://tss.cwexs.com/tss/#/login)开展。
(三)规定收储指标的处置方式。强调了回收的用水权由台山市人民政府统筹调控,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基本生态用水和粮食生产用水或者重大、重点项目用水。尚有余量的,可以通过市场化机制进行有偿配置,所得主要用于开展用水权回购、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节水改造与奖励等方面。
(四)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用水权收储及处置行为进行监管,保障用水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对用水权收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四、《办法》的亮点和利企惠民相关措施
(一)为企业和社会资本开辟节水收益新渠道。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工艺改革等措施形成的稳定节水量,或社会资本投资节水工程节约的用水权,均可按程序申请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体现市场价值,切实将节水行为转化为直接经济收益。
(二)依托全国统一平台交易,回购流程便捷透明。回购采用“征询—协商—交易”三步流程,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公开开展,信息透明、操作规范。企业只需提交回购意向,由收储机构主动对接协商,降低交易成本和行政门槛。
(三)收储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回收的用水权由市政府统筹调控,明确优先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基本生态用水、粮食生产用水以及重大、重点项目用水。回购的用水权重点向水资源利用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配置,为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用水指标支撑,助力产业升级。
(四)农业用水户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收储的灌溉用水户水权严格限定在同灌区农业生产中优先使用,确保粮食安全。即使同灌区暂无新增需求,农业水权调整用于其他用途后,所得收益须反哺农业,形成“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良性资金循环,长远惠及全体用水户。
(五)充分保障异议和救济权利。在用水权回收环节,设置了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用水权人收到回收告知后30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异议或申请听证;对回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充分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咨询联系方式:台山市水利局水资源与河湖管理股,电话0750-5523028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