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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台山市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办法
  • 2020-01-29 11:34:01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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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台山市民政局关于台山市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办法》的通知 TSBG2020002

图解:台山市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办法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2018年4月28日下午,市长谢少谋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25次常务会议。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捐赠资产(建筑物)命名及更名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外事侨务、教育、司法等部门研究提出规范命名的办法或制度。为规范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促进我市公益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2018年5月至12月,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十五届2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牵头草拟了《台山市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办法(草案)》。2019年1月至12月,经多次专题会研讨和修改完善,征询市司法局等22个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意见,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不断提高本办法严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最终于2020年1月形成了《台山市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办法》。

  三、主要内容

  《台山市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办法》共九条内容。包括捐赠建筑物命名的范围、捐赠建筑物命名的原则、捐赠建筑物命名的规范、捐赠建筑物命名的申报。本《办法》自2020年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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