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强化该政策要求落地实施,《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广东省教育厅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拒不配合开展年度检查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理。具体而言,在年度检查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在投诉举报线索处置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教育厅依法对投诉、举报或者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进行处理,依法行使校外培训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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