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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机动车维修是否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 2025-06-03 16:00:46
  • 来源: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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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二)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七)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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