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6〕第294号
台山市端芬镇锦江长安村的权利人梅健赞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码:台府集建总1989字第099670号[端芬]镇字第000970号之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6日
|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307XJ/2026-0102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梅健赞(之一) | ||
| 文号: |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6〕第294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27 |
| 主题词: | |||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6〕第294号
台山市端芬镇锦江长安村的权利人梅健赞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码:台府集建总1989字第099670号[端芬]镇字第000970号之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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