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台山市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73号,详见附件1)批复,同意将台山市海宴镇人民政府属下国有农用地0.70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0.7029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国有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4日(15天)。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台山市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使用地块位置:海宴镇。(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台山市海宴镇,面积0.7029公顷(折合10.5435亩,其中草地0.5254公顷、其他农用地0.177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
粤府土审(14)〔2025〕17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台山市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发布单位:台山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