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台城侨雅花苑兰香楼105号车位的权利人赵作伟因保管不善,将证号粤(2017)台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24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作伟
2025年11月13日
|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307XJ/2025-01670 | 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台山市台城侨雅花苑兰香楼105号车位 |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 主题词: | |||
台山市台城侨雅花苑兰香楼105号车位的权利人赵作伟因保管不善,将证号粤(2017)台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24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作伟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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