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538号
大江镇公益圩维新街的权利人马进礼因保管不善,将台府国用总字第007402号(公)镇字第00035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马进礼已于2001年死亡,马柏辉、马宝清是马进礼合法继承人,现马柏辉、马宝清申请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307XJ/2024-01080 | 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2 |
| 名称: | 538号--土地证遗失声明--马柏辉、马宝清 | ||
| 文号: |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538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 主题词: | |||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538号
大江镇公益圩维新街的权利人马进礼因保管不善,将台府国用总字第007402号(公)镇字第00035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马进礼已于2001年死亡,马柏辉、马宝清是马进礼合法继承人,现马柏辉、马宝清申请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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