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216号
台山市台城石华路7号307房的权利人李振贵因保管不善,遗失《台国用(2011)第0655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307XJ/2024-00387 | 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名称: | 216号--土地证遗失声明--李振贵 | ||
文号: |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主题词: |
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216号
台山市台城石华路7号307房的权利人李振贵因保管不善,遗失《台国用(2011)第0655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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