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177号
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90号503房的权利人潘祥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粤房证字第3219166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307XJ/2024-00312 | 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7 |
名称: | 177号--房产证遗失声明--潘祥 | ||
文号: |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177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主题词: |
房产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177号
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90号503房的权利人潘祥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粤房证字第3219166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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