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1〕第 267 号
公益中环街的权利人台山市造纸厂因保管不善,将台府国用总字第0665号、字公益第006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3日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307XJ/2021-0031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名称: | 267号--土地证遗失声明--台山市造纸厂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
主题词: |
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1〕第 267 号
公益中环街的权利人台山市造纸厂因保管不善,将台府国用总字第0665号、字公益第006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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